一、孕妇离婚赔偿的标准
如果在女方在怀孕期间提出离婚,其处理跟一般离婚案件区别不大。而且女方得到赔偿的多少,不是因为在怀孕期间还是不在。赔偿要看是否有法律规定的过错情况,如果没有,一般要求赔偿没有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孕妇离婚赔偿的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离婚赔偿的概念常被理解为离婚所导致的损害赔偿,此类赔偿是由因配偶一方存有严重过错而导致婚姻破裂,进而给无辜的另一方带来了物质上和精神上的创伤,因此他们需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
关于离婚损害赔偿的成立条件,则参照适用普遍适用于侵权行为的基本规则。
在这样的背景下,无论是过错方还是无过错方,都将成为关注离婚赔偿额的焦点。
离婚赔偿一般包含物质损害赔偿与精神损害赔偿两个方面。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如果在女方在怀孕期间提出离婚,其处理跟一般离婚案件区别不大。而且女方得到赔偿的多少,不是因为在怀孕期间还是不在。赔偿要看是否有法律规定的过错情况,如果没有,一般要求赔偿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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