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动退赃的流程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有关规定,犯罪嫌疑人亲属代为退赃的,可从轻处罚。
第二从法律性质上讲,向公安机关、检察院退赃和向法院退赃没有什么区别,不过,向公安机关、检察院退赃,检察院起诉书中一般会表述为犯罪嫌疑人认罪态度较好,建议法院从轻量刑;
向法院退赃,法院判处书中一般会体现出从轻量刑。
对于退赃、退赔的,综合考虑犯罪性质,退赃、退赔行为对损害结果所能弥补的程度,退赃、退赔的数额及主动程度等情况,确定从宽的幅度。
全部退赃、退赔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30%以下;
《201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
、常见量刑情节的适用:
对于积极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的,综合考虑犯罪性质、赔偿数额、赔偿能力以及认罪、悔罪程度等情况,可以减少基准刑的40%以下;
积极赔偿但没有取得谅解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30%以下;
尽管没有赔偿,但取得谅解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20%以下;
其中抢劫、强奸等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犯罪的应从严掌握。
二、主动退赃的减刑标准有哪些
在一般情况下,被告人主动退赃并不会被视为减轻其刑事责任的标准因素之一,这是因为被告人在法律层面上负有积极退赃的责任与义务。
然而,在某些特定情形之下,刑法为被告人提供了通过主动退赃来减轻其刑事责任的可能,具体内容如下所述:
对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案件,如果被告人能够在法院对案件提起公诉之前,积极地进行退赃和赔偿,从而有效地降低或消除损害结果的发生,那么他们将有机会获得从轻或减轻处罚的待遇;
而对于贪污罪案件,如果被告人能够在法院对案件提起公诉之前,如实地交代自己的犯罪行为,表现出真诚的忏悔态度,并且积极地进行退赃,以期最大程度地避免或减少损害结果的发生,那么他们也将有机会获得从轻、减轻甚至免除处罚的待遇。
《刑法》第六十四条
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
第一百七十六条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在提起公诉前积极退赃退赔,减少损害结果发生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第三百八十二条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在提起公诉前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真诚悔罪、积极退赃,避免、减少损害结果的发生,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有关规定,犯罪嫌疑人亲属代为退赃的,可从轻处罚。
第二从法律性质上讲,向公安机关、检察院退赃和向法院退赃没有什么区别,不过,向公安机关、检察院退赃,检察院起诉书中一般会表述为犯罪嫌疑人认罪态度较好,建议法院从轻量刑;
向法院退赃,法院判处书中一般会体现出从轻量刑。
对于退赃、退赔的,综合考虑犯罪性质,退赃、退赔行为对损害结果所能弥补的程度,退赃、退赔的数额及主动程度等情况,确定从宽的幅度。
全部退赃、退赔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30%以下;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