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农村占地一次性赔偿吗
可以的,如果合同协议约定,可以一次付清,也可以视财力分期给付。
并没有规定国家征用土地的补偿款发放给农户的次数,但不允许任何人侵占和挪用补偿款项。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六条
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
被征用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到当地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征地补偿登记。
第四十七条
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第七十九条
侵占、挪用被征收土地单位的征地补偿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二、农村占地一亩补偿多少钱
在我国广大的农村地区,常见的土地分类大致可概括为以下几种:
旱地、水田、林地、菜田、宅基地、道路以及尚未开发的荒山荒地等。
根据土地性质的不同,相应的补偿金额亦有所差异,具体如下所述:
首先,对于旱地而言,其又可细分为耕地旱地与农田旱地两大类别。
据相关规定,无论是耕地旱地还是农田旱地,其征收补偿标准均为每亩地给予5.3万元的补偿款。
其次,水田同样可以划分为耕地水田与农地水田两类。
其中,耕地水田的补偿标准为每亩地9万元;
而农地水田则为每亩地补偿9.9万元。
再者,对于林地及其农用地的征收,每亩地将获得13.8万元的补偿款。
此外,对于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的征收,包括工矿建设用地、村民住宅、道路等,每亩地的补偿标准为13.6万元。
最后,对于农村未利用地的征收,如空闲地、荒山、荒地、荒滩、荒沟等,每亩地的补偿标准为2.1万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第二十六条需要征收土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认为符合《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的,应当发布征收土地预公告,并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征收土地预公告应当包括征收范围、征收目的、开展土地现状调查的安排等内容。征收土地预公告应当采用有利于社会公众知晓的方式,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发布,预公告时间不少于十个工作日。自征收土地预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土地现状调查应当查明土地的位置、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情况。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应当对征收土地的社会稳定风险状况进行综合研判,确定风险点,提出风险防范措施和处置预案。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应当有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参加,评估结果是申请征收土地的重要依据。
第二十七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依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结果,结合土地现状调查情况,组织自然资源、财政、农业农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有关部门拟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应当包括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方式和标准、安置对象、安置方式、社会保障等内容。
第二十八条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拟定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公告时间不少于三十日。
征地补偿安置公告应当同时载明办理补偿登记的方式和期限、异议反馈渠道等内容。
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拟定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听证。
可以的,如果合同协议约定,可以一次付清,也可以视财力分期给付。
并没有规定国家征用土地的补偿款发放给农户的次数,但不允许任何人侵占和挪用补偿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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