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预售合同土地年限存在欺诈如何处理

最新修订 | 2024-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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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当房地产开发者故意误导业主对土地使用权期限的理解时,您可考虑先行与开发商进行协商以解除合同,同时索赔违约金;若协商不成,您可以诉诸法律,请求法院认定该合同为无效合同,并要求开发商支付相应的违约金。
房屋预售合同土地年限存在欺诈如何处理

一、房屋预售合同土地年限存在欺诈如何处理

当房地产开发者故意误导业主对土地使用权期限的理解时,您可考虑先行与开发商进行协商以解除合同,同时索赔违约金;若协商不成,您可以诉诸法律,请求法院认定该合同为无效合同,并要求开发商支付相应的违约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32条房地产转让、抵押时,房屋的所有权和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同时转让、抵押《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42条房地产转让时,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载明的权利、义务随之转移《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60条国家实行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23条土地使用权转让时,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随之转让。

二、房屋预售合同上登记字号是什么

经过合同登记备案程序之后,购销双方签署的购房合同将加盖一枚清晰且具有唯一性的备案印章。该印章之上所标记的数字便代表了这一份合同的独有登记备案编号。

根据我国现有的相关法律条款规定,此种由购房者和房地产开发商之间在充分尊重平等、自愿以及协商一致等原则的基础上,共同达成的关于购买商品房的协议,被称之为购房合同。

民法典》第二百二十一条

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的协议或者签订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

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

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者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九十日内未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失效。

倘若有房产开发者蓄意误导业主对于土地使用权限期限的正确认知,那么阁下可以选择首先尝试通过与开发商展开积极的沟通和协商以解除相关的合约,并且在此时依法向其提出赔偿违约金方面的合理要求。反之如果在经过努力之后仍旧无法获得满意的解决方案,那么阁下也具备了向法律权威机构寻求帮助的权利,请求法庭裁定这份合约为无效合同,同时要求该开发商按照规定,支付相应比例的违约金给到受害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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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该条规定,如果在买受人向之前,商品房预售人取得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也可以认定预售合同有效,但前提时间是在前取得。
实践中情况要复杂的多,如商品房预售合同签订后,预售许可证被行政部门撤销的,或者在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时,开发商持有的预售许可证明已过有效期,对于这两种情况,考虑到预售许可是基于行政管理机关履行行政管理职责的需要,不应因此轻易否定预售合同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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