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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被解除劳动合同补偿金法律规定的计算标准是什么
标准如下: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
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二、被解除劳动合同可以领取失业吗
在解除劳动合同时,如满足以下特定条件,则可申领失业保险金:劳动者须在失业之前与用人单位共同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整年后获得资格;失业非因其个人原因所致;
另外,失业人员应已在相关机构进行了失业登记,并积极寻找新的就业机会以期重新加入职场经济活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依据相关规定,经济补偿金将根据劳动者在本公司任职的时间长度为衡量标准,每个连续服务满一年的员工,都可获得一个月工资的标准补偿。对于服务超过六个月但未满一年的员工,其补偿金额将按照一整年来计算;而对于服务期不足六个月的员工,则会得到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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