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涉及到刑事诉讼程序中,人民检察院与法院将严格按照法定时限通知当事人家属及本人有关诉讼事宜。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人民检察院须在收到被递交的审查起诉材料后的第三个工作日内,向涉嫌犯罪者明确告知其享有委托律师为之提供辩护服务的权力和机会。
而对于人民法院而言,从正式受理案件的那刻开始,同样需要在三天之内告知涉案被告其拥有同样的选择权,即委任律师为其斗诉。
《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
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在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
侦查机关在第一次讯问犯罪嫌疑人或者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的时候,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人民检察院自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材料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人民法院自受理案件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期间要求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及时转达其要求。
关于检察机关是否已依法履行了批准逮捕程序,您可前往该地区的检察机关查询相关信息。依照我国法律之规定,当接到公安机关提交的逮捕申请时,检察机关应由侦查监督部门指派专人对其进行严格审查,并在规定时间内作出是否批准逮捕的决定。
其中,未经拘留的情况下,检察官应当在收到提请批准逮捕书之后的15个自然日内作出决定;而对于重大、复杂的案件,则不得超过20个自然日。
《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三条
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人民检察院起诉书、人民法院判决书,必须忠实于事实真象。
故意隐瞒事实真象的,应当追究责任。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