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协议中将房产归未成年子女是否可行
关于房屋归属归属问题,未成年人是可以拥有自己的房产。
对于未成年人士的房地产登记手续,必须由其合法监护人为其代理申请。
作为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在申请登记时需出示相关资料证实其监护权的有效性;
而当涉及对未成年人名下房屋进行处分的情况时,更需要提交一份明确阐述为未成年人利益着想的书面保证文件。
《民法典》第三十四条
监护人的职责是代理被监护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等。
监护人依法履行监护职责产生的权利,受法律保护。
二、离婚协议中房子归一方所有没过户房子归属怎么划分
在离婚协议中明确表示房产归属其中一方,然而尚未进行过户操作的情况下,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房产的产权将被认定为属于房产证上所记载的那一方当事人所有。且须知,按照我国现行民法典的相关规定,不动产权利的变更、设立、转移以及消灭等各项事宜,必须经过法定程序进行登记,方能生效。反之,则无法产生法律效力。除非在特定情形下,法律另行做出了特别规定。因此,只要该房产尚未完成过户手续,房产证上的名义人并无变更,那么原来在房产证上登记的名字仍然是享有所有权的主体。
《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中国现行的法律制度允许未成年人拥有自己名下的房产,然而在涉及到房地产事项的登记程序上,必须由法定监护人代表进行代理工作,且在此过程中,监护人需要出具相应的监护权利证明以便于申请。同时,当涉及到处置未成年人名下的房产事项时,监护人应出具书面声明,明确表示其行为是为了维护未成年人的最大利益。在整个办理手续的过程中,监护人承担着全权代理责任,从而有效地保障了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