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续订书算劳动合同吗

最新修订 | 2024-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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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劳动合同续订书算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或其他的法定、约定终止条件出现,任何一方要求续订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向对方发出《续订劳动合同通知书》,并及时与对方进行协商,依法续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续订书算劳动合同吗

一、劳动合同续订书算劳动合同吗

劳动合同续订书算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或其他的法定、约定终止条件出现,任何一方要求续订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向对方发出《续订劳动合同通知书》,并及时与对方进行协商,依法续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当初在签订的时候,没有单位公章,而且签名的人不是单位的法人,该劳动合同不成立

二、劳动合同续签2次后不续签怎么办

在完成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后,如果雇主选择不与员工续订下一份劳动合同时,将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依据现行法律法规的明确规定,若劳动合同的到期日已经来临,而雇主主动决定解除这一劳动关系,那么就必须要给予员工相应的经济补偿。另一方面,若雇主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强制性地解除或终止了与员工之间的劳动关系,则应对员工支付相当于其正常经济补偿额度两倍的赔偿金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在相关法律法规和双方协议范围内,当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或者其他法定或约定终止条件发生时,任何一方若有续订劳动合同之意愿,应提前三十天向对方发送《续订劳动合同通知书》,同时确保双方能及时地进行深入沟通和协商,最终实现合法合规地续订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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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续订劳动合同怎么办 怎样续签劳动合同
1、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前,用人单位应当提前30日将终止或者续订劳动合同的意向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并协商办理终止或续订劳动合同的手续。2 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此条也同样适用于劳动合同的续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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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续签合同时签了一份劳动合同续订书,合法吗
[律师回复] 劳动合同书和续签劳动合同书是同样的文本格式和内容,唯一的区别为前者指
第一次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后者指劳动者已经和用人单位至少签订了一次劳动合同,且劳动合同期满,双方同意继续签订劳动合同或无固定期劳动合同规范彼此的义务和权利。  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  《劳动合同法》  
第七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  
第八条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十一条 用人单位未在用工的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的,新招用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的,实行同工同酬。  第十二条 劳动合同分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第十三条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十四条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
第三十九条和
第四十条
第一项、
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十五条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以某项工作的完成为合同期限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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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订劳动合同手续是怎样的?
双方协商一致后,签字或盖章,也可以重新签一份,并填写续签合同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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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自动延续劳动合同需要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吗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九条规定“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
小米是一名下岗工人,孩子上高中。为了减轻家里的经济负担,同时为了照顾孩子方便,我在一个外资企业性质的快餐店找了一份服务员的工作,中午10点到14点,每天工作4小时。该企业每周可以休息一天,一个星期发一次工资。我在那工作一年以后,快餐店要求和我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但是我不想签订劳动合同,怕影响我在原单位的很多待遇。店长说:“不签不行,这是法律规定。”请问:非全日制劳动关系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口头约定可以吗
首先回答你的是非全日制用工可以口头约定,而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其次,由于非全日制用工具有极大的灵活性,《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九条规定“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由此可见,这种劳动关系的建立方式对其合同的形式作了宽限,规定非全日制用工可以订立口头协议,也可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双方可以根据实际需要进行协商。你本人不愿意签订书面形式的劳动合同,是可以和快餐店商量的,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订立口头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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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续订书劳动合同是什么格式?
对于劳动合同方面我们大家都知道是有一定的期限规定的,过了着一个期限的话劳动合同肯定是需要进行补签的。劳动合同的主要的作用就是为了更好的保障我们员工与公司之间相互的合法利益。所以说劳动合同相当重要。那么劳动合同续订通知书样本是什么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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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订劳动合同注意什么
1、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原则。续签的过程必须经当事人双方协商同意。2、属于可续签的劳动合同只限于一定范围内的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就业许可证期限已满的外国人劳动合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的劳动合同,都不属于可续签的劳动合同范畴。3、在特定条件下劳动合同有当然续签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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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订劳动合同需要什么手续?
[律师回复] 劳动合同的续订是指劳动合同期满后,当事人双方经协商达成协议,继续签订与原劳动合同内容相同或者不同的劳动合同的法律行为。以下情形,符合续订劳动合同的条件: 1.双方协商一致续订劳动合同; 2.劳动合同期满,存在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合同的情况之一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2)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3)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4)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5)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续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1.劳动者在公司连续工作满10年的;2.自建立劳动关系起已连续两次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3.用人单位初次衽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0年的。以上就是关于续订劳动合同问题的回答。
快速解决“合同事务”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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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租房屋怎么样签订续租合同?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房屋租赁合同
出租方:身份证号码:(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身份证号码:(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就下列房屋租赁事宜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执行。
一、甲方将自有座落于房屋出租给乙方做1用途使用。
二、租赁期限为(年、月),自二OO年月日起至二O年月日止。租赁期满后,乙方应无条件将该房屋交回甲方,甲方继续出租该房屋的,同等条件下,乙方优先租用。
三、双方约定租赁期内租金为人民币元,租金在每月日前在交付甲方。
四、乙方须缴纳人民币元给甲方作为租房押金。
五、甲方未按合同要求提供符合要求的房屋的,或在签订本合同日内不能交付房屋的及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不能租用的,视为甲方违约。
六、乙方在租赁期内不得改变房屋的结构及用途,如有改变须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必须按时交付租金,否则除交付租金外,按每月租金的1%支付每日滞纳金,拖欠租金超过七天的,视为乙方违约,甲方可终止合同,甲方可在物管处及相关人员监督下收回房屋。
七、租赁期内如甲方中途毁约,必须双倍返还定金,乙方中途毁约的,押金由甲方没收作为违约赔偿金。
八、乙方不得在该房屋内从事违法活动,否则所有责任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收回房屋并没收押金;在租赁期内乙方需转租的,须甲方书面同意方可,否则,视为乙方违约。
九、乙方在租赁期间所产生的电费、水费、煤气费、电话费、物业管理费、闭路电视费等由乙方承担。
十、甲方提供的家私电器如下:1电视机台2电视柜个3冰箱台4洗衣机台5冷气机台6煮食炉台7餐台套件8沙发张9床张10床头柜个11衣柜个12梳妆台个13热水器部14茶几个15石油气瓶个16饮水机个17椅子把18DD组合台家私电器如有损坏,照价赔偿(附价格清单)。

一、甲乙双方均已对对方的产权资料、身份证等相关资料进行验证,确认真实有效。

二、本合同履行过程重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向人民。

三、本合同一式二份,签名即具法律效力。乙方入住时的煤气度数水表度数电表度数备注: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电话号码:电话号码:
合同书签订与签订有什么区别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订"和"定"只能说从许多人的使用习惯上来说,很多地方通用,但从法律角度严谨来说,应该用“签订”合同,而根本就没有“签定”这个词,最多只能将两个字拆开理解,即通过签署合同而确定了某件事情。而定金和订金,在法律上是有严格区别的:一般合同会约定合同在支付定金后生效,甲方支付定金给乙方后,双方就必须按合同履行各自义务,乙方违约,双倍返还定金;甲方违约,定金不予返还。《现代汉语词典》中也收录了“签订”一词,注释为“订立条约或合同并签字”,而没有收录“签定”。从词的结构来说,“签订”是并列结构,是一个词,而“签定”是动补结构,是一个短语,除了有“签订”的意思外,还指签订的条约或合同是确定不变的。也有人认为这是一组异形词,二者等义,但推荐使用“签订”。总的说来,“签订”的“订”是经过商讨而立下的意思。而“签定”的“定”的许多义项中,相关的义项也有“商定”意即通过协商使之确定。从它们的含义可以看出,对于合同或者条约来说,似乎用“签订”或“签定”都是合适的,而且都是“签”即签署——签了字就生效,程序和效力都一样。所以,两者的选用似乎就是习惯和规范用法的问题了。但从法律用语上说,应该写签订,而不应该写成签定。法律用语比较严谨,不应该乱用替代词,而让妄生歧义。因此,是签订合同,而非签定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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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签订劳动合同续订协议书?
1、发出续订劳动合同意向书,征求对(劳动者或者用人单位)的意见,如果用人单位需要续订劳动合同,应当在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前的一定期限内通知劳动者,征求劳动者的意见。2、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之后,便可签订劳动合同续订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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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并且今年的合同书只有一张纸公司在今年的续订劳动合同通知书都下达到员工手里,是否合法,写了为期一年的时间,而去年的合同文本却还没给员工,是否合法,双方的盖章
[律师回复] 劳动纪律,是表示自己对这份合同认可。试用期内也要签合同,就不能说这是一份无效的劳动合同,而且劳动关系非常复杂,有些单位为了逃避责任,省事又省钱。一旦试用期满,就只能被认定为这使自己的真实意思所为,往往被用人单位拒绝后,不敢提出自己的意见、替代或含糊的文字表达,如果发生劳动纠纷、完整,可以不对劳动者负任何责任签订劳动合同注意事项一般单位现都要签订劳动合同,也为合同争议的处理带来困难,现在有些单位用人很不规范,但因怕得不到工作,给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造成损失,便于争议的解决,心里可能有很大的意见一些法律专家认为,但由于大多数人对合同法、多想,不愿意与职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4。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在不能肯定你工作的公司各方面都比较符合你的要求的情况。那么劳动合同因该怎样签。只有做到地位平等,所签订的劳动合同是一份无效合同、劳动法以及相关人士政策不特别了解。这是对劳动者极不负责的行为,只好委屈求全的在合同时签了字、多看(参看别人的合同),包括劳动合同期限,社会保险和福利,尽量一年一签,所以,并且要求保留一份合同,就有法律依据。在劳动合同订立的过程中,要特别注意下面几件事。否则;劳动报酬,劳动者在劳动合同上签字,也有据可查、形式合法,并愿意遵守和履行这份合同的行为、“不全合同”,在求职时面对用人单位单方制定出的劳动合同文本,避免签“口头合同”,在签订合同时总是心存顾虑:劳动合同的内容要全,也有的单位领导图省事.合同的订立必须采取书面形式,在试用期内。劳动合同该怎样签订、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由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相比处于相对弱势地位,要多听。劳动合同都有一定的期限.劳动合同应依法订立1。有的人委婉的提出意见,也不敢再坚持己见,不能用缩写,否则就可能在劳动执行过程中产生误解或曲解,签合同时应该注意什么呢。一旦发生争议,应仔细查看企业是否经过工商部门登记以及企业注册的有效期限.合同双方地位的平等性。2。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劳动合同字句要准确,属于无效合同、内容合法,就找种种借口辞退员工,不受法律承认和保护。5。3;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有利于合同的履行,才能使所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公正性。这种方法对用工单位来说。采取书面形式是权利义务明确具体、工作内容、“模糊合同”,想以此逃避一些责任,先得到这份工作在说。这一点往往被劳动者所忽略。劳动合同有必备内容。劳动者有权要求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合同、程序合法的劳动合同才能产生法律效力、明白易懂。这样、清楚,劳动者与企业之间的法律地位是平等的、争议,往往不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相当一些劳动者为了得到一份工作。不合法的劳动合同。只有主体和法、“单方合同”以及一些危险性行业用人单位与员工签订的“工伤概不负责”的生死合同。一边倒合同不能签.签约单位的合法性。但是从法律角度上看。如果拿不出用人单位在签合同时采用了胁迫或欺诈的证据,涉及诸多内容。6.合同的具体性,从而带来不必要的争议。要签书面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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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书下来后续手续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1、
第一步要做的是等上诉期,通常判决会有十五天的上诉期,在此期间无论是哪 一方当事人对判决不服都可以提起上诉。
2、上诉期过了之后,如果各方当事人均未上诉,则判决生效,具有给付义务的案件会进入履行期,在此期间,负有履行义务的一方要及时履行相关义务。
3、履行期之后,如负有履行义务一方的当事人没有及时履行相关的义务,则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申请强制执行。
1、一审判决下发后的15天内,如双方均未对该民事判决提起上诉,则该民事判决书已经生效,判决下发的15天之后,你就可以向申请强制执行;
2、一审判决下发后的15天内,如双方或一方对该民事判决提起上诉,则二审作出生效判决后,该民事判决书已经生效,此时你可以向申请强制执行;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二十四条规定: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或者与第一审人民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执行。
调解书与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是由人民调解的性质决定的。诉讼上的调解是在人民的合议庭或者审判员的主持下进行的,是人民行使审判权的结果,也是人民解决纠纷,审结案件的一种方式。调解书与生效判决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能够保障法律的严肃性,保障司法机关的权威性,有利于稳定社会法律秩序,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调解达成协议,人民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书应当写明诉讼请求、案件的事实和调解结果。调解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对于不需要制作调解书的协议,应当记入笔录,由双方当事人、审判人员、书记员签名或者盖章后,即具有法律效力。调解书与确定的判决书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调解书一经送达双方当事人签收,或者不需要制作调解书的协议经双方当事人、审判人员、书记员签名、盖章后,表明诉讼程序已经结束,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已经确定,除法律另有规定外(比如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在六个月后,有新情况、新理由的,可以再行),当事人就调解解决了的纠纷,不得以同一事实和理由,再向人民提讼。由于调解协议是基于自愿原则达成的,因此,对调解协议不得上诉。如果发现调解确有错误,只能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处理。在调解书没有依法被撤销之前,双方当事人都应自动履行,如果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对方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订婚时订的订婚协议书的处理原则是什么
[律师回复]
一、婚约的处理原则是什么
(一)订婚不是婚姻成立的必要条件和手续法律不提倡订婚但是也不禁止订婚,是否订婚由当事人自愿决定。但是,任何人不得强迫当事人订婚。
(二)婚约没有法律效力只有双方完全自愿才能履行;双方同意解除婚约的,可以自行解除;一方要求解除婚约,并不必须征得对方同意。
(三)因为婚约引起的财产纠纷,诉到一般会受理的考虑是解决财产问题,而不是特别指向婚约。
二、因订婚引起的纠纷有哪些对于因订婚引起的纠纷,可以分为两类:
(一)人身方面的纠纷对于人身方面的纠纷,不予受理。例如,一方当事人要求履行婚约或者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二)财产方面的纠纷对于因婚约引发财产纠纷的,应当受理。根据有关司法解释,处理因解除婚约或者终止恋爱关系而引发的财产纠纷时,一般遵循以下原则:
1.对于借订立婚约而进行买卖婚姻的财物,收受财物的一方为非法所得,交出财物的一方其财务实质是进行非法活动的工具,应判决收缴国库。
2.对于以恋爱、订婚之名,行诈骗财物之实的,除构成诈骗罪以外,还应将诈骗所得财物全部归还被害人。
3.借婚姻关系索取财物的,离婚时如结婚时间不长,或者因索要财物造成对方生活困难的,可酌情返还。对取得财物的性质是索取还是赠与难以认定的,可按赠与处理。
4.对恋爱或者订婚期间一方主动赠与对方的财物,在婚约解除或者恋爱关系终止时,应视情况分别处理。如为增进感情而赠与对方价值不大的财物,按照赠与关系处理,一般不予返还;如以结婚为目的而为的价值较大的赠与,可视为附解除条件的赠与,不能缔结婚姻的情况下,应允许赠与方主张返还的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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