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定节假日期间,如公司要求职工正常工作,并非视为旷工之举。
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法定节假日安排劳动者进行非必要的劳动,应被认定为加班行为。
作为雇员有权利对该类加班表示拒绝,因此,为了维护合法权益,建议在遇到此类情况时,切勿做出过激反应,保持冷静处理,以合理合法的方式维护自身的权益。
《劳动法》第四十一条
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二、法定节假日是哪几天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规章,共有十一个特定每日为全国法定节假日。具体而言,分别覆盖了以下七个时间段:
(1)一月份的第一周——元旦假期为该月的最后一个工作日;
(2)农历新年之际——春节假期为春节的前三日和后四日;
(3)每年公历四月五号——清明节假期则为该日前后各一日;
(4)扣人心弦的五一劳动节—该节日设立于每年公历的五月一日;
(5)粽香满溢的端午节—同样在每年公历六月初二或初三实施;
(6)国家国庆日庆典期间——国庆节假期为十月一日至三日共三天;
(7)传统中秋佳节—每年农历八月十五日至十七日,这是中秋节的法定假日时间。
对于可爱的劳动者们来说,在特殊日子来临之时,他们的权益都得到了依法保护,包括在元旦、春节、国际劳动节、国庆节及其他由法律法规制定的休息假日,用人单位将会向劳动者提供法定休息时间。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条用人单位在下列节日期间应当依法安排劳动者休假:
(一)元旦;
(二)春节;
(三)国际劳动节;
(四)国庆节;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休假节日。
在法定节假日期间,虽然个别企业可能会对其员工提出正常工作的要求,但这并不等于员工的缺勤将被视为旷工。然而,如果在此类节日中涉及到的是无需进行的工作内容,那么这就属于加班范畴了。对此,作为职工,您有权利表示反对并选择不接受此类加班任务。在保障个人权益的过程中,我们应该理性对待,保持清醒冷静的头脑,采取合法有效的措施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比如,可以尝试和企业负责人进行充分有效的沟通交流,或者寻求法律机构的帮助,来确保自己的利益不会遭受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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