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当采用协商方式解除婚姻关系并办理相关房产证过户时,离婚双方需按照以下步骤准备所需文件前往当地房地产交易中心进行办理:
4.填写好《房屋产权变更登记申请表》;
5.携带房屋所有权证(同时包括房屋共有权证)等所有相关证件前往当地房地产交易中心进行办理。
此外,若离婚协议书中并未标明原先婚姻登记的具体日期,那么还必须提供结婚证明文件。
其次,如果选择以诉讼方式终结婚姻关系(即通过法院宣判结束婚姻),单方面的当事人只需要携带以下证件和材料便可前往房地产交易中心进行房产证更改:
1.完整的身份证件及其复印件;
2.具有法律效力的法院判决书及其能够明确显示婚后共同财产的相关证明资料;
3.填写正确的《房屋产权变更登记申请表》与房屋所有权证(包括房屋共有权证)。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二、离婚后房产过户流程及费用是多少
当申请者全面准备完过户所需的各类申请材料后,需遵循以下步骤前往房屋管理部门进行离婚房产过户的繁琐手续:
首先,必须前往当地公证机关办理产权公正事宜(如已有离婚判决书,则无需额外办理该项业务),同时缴纳产权公正所产生的费用;
其次,需携带相关资料前往交易中心进行转绘工作(通常可于当日完成);紧接着,向房管局提交免征契税的申请(通常情况下,该项申请会在10个工作日内得到批准);
然后,办理析产登记手续(通常在7个工作日内即可完成),并支付相应的登记费用;
最后,领取房产证。关于离婚房屋过户所需的手续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税费部分:
①契税按照房产价值的2%计算;
②印花税为5元;其他费用部分:
①登记费用为80元;
②交易手续费按照房产价值的2%收取;
③工本费为20元。
《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在采用协商或者是司法程序解除婚姻关系以及处理房产权属变更等事宜时,双方/单方当事人务必事先准备以下必备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二代身份证件、带有政府部门公章认证的离婚协议文本(须包含明确的婚内共同财产明细内容)、生效的离婚法律文书及其配套附件材料、权威机构颁发的《房屋产权变更登记申请表》以及原始的房屋所有权凭证。若选择通过协商途径解决问题,可能还需要提供结婚证明文件;而如果采取司法手段,则必须提交由法院出具的判决书作为依据。随后,请携带上述所有材料前往当地房地产交易管理中心进行相应的房产证变更手续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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