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取保候审法院会怎么处理
依据我国严厉并严格执行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明确规定,对于法院、检察机构及公安部门所侦查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而言,当他们满足下列任何一种情况时,是有权力采纳“取保候审”这一法律措施的:首先,若涉案人员可能被判决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其次,若涉案人员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并且在采取取保候审后,不会对社会产生任何危害性的;
再次,若涉案人员患有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理,或者正处于孕期或者哺乳期的妇女,同样在采取取保候审后,不会对社会产生任何危害性的;
最后,若涉案人员已经被羁押期限届满,但案件仍未得到妥善解决,此时也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方式。
在处理涉及到取保候审的案件时,法院会根据每一个案件的实际情况以及上述法律条款的具体要求,来决定是否对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的措施。
如果法院认为被告人符合上述任何一种情况,而且在采取取保候审之后,不会对社会产生任何危害性的话,那么法院就很可能会决定采取取保候审的措施。
反之,如果被告人并不符合上述任何一种情况,或者存在着对社会产生危害性的可能性,那么法院就很可能会拒绝接受取保候审的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二、取保候审法院判决有期限吗
取保候审有着明确的时限规定,这一最长期限为十二个月。在此期间,对于案情的侦查、起诉以及审理工作都不得有所中断。一旦发现行为人不应再受到刑事追诉或取保候审期、监视居住期限届满之时,应立即解除相关措施。而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之际,也须按时地告知被取保候审人、监视居住人和相关单位。以下情况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依法获得取保候审:
1、可能会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2、可能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采取取保候审不会导致社会危害性增加的;
3、患有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理,或是正处于孕期或哺乳期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同样不会引发社会危险性的;
4、羁押期限已届满,案件仍未审结完毕,需要采取取保候审措施的。取保候审的执行工作将由公安机关负责。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
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
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在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依据第六十七条之规定,在特定的情形之下,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是享有申请取保候审权利的。这些特殊的情况主要包括可能被判处较轻刑罚的罪犯、虽然有可能被判处较重刑罚,但是其本身并没有对社会造成严重危害的风险、由于疾病、残疾等原因导致自身生活无法自理并且也不会对社会产生危害的人,以及在羁押期限届满之后,案件仍然未能得到妥善解决的当事人。在此类情况下,法院将会根据每一个案件的具体情况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深入的分析与评估,以决定是否批准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提出的取保候审申请,从而确保他们的人身自由权不受侵犯,同时也能够避免对社会公共安全造成潜在威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