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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买卖房屋合同有什么注意的
最主要注意的应该是看两证,一个是国有土地使用证,一个是预售许可证。一定要看原件,要看清楚预购的房屋是不是在预售范围之内,以确保将来顺利的办理产权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九十六条,买卖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标的物的名称、数量、质量、价款、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结算方式、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等条款。
二、买卖房屋合同纠纷管辖法院如何确定
关于房地产买卖契约争议案件所应由哪级法院审理的问题,其界定如下:当契约双方明确规定了得以行使审判权的法院并该条款被认为是合法有效时,法院的管辖权即按照契约中的相关规定来确定;在契约双方并未就此作出任何书面规定,或者规定无效的情况下,法院的管辖范围便转向契约的实际履约地点或者被告人的居住地所在的地区人民法院。
然而,若涉及到政策性房地产买卖契约争议案件,那么法院的管辖权将归属于房地产所在地的地区人民法院。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
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我在此要提醒您首要关注的事项便是查看两项政府认证文件——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以及预售许可证。务必要求查看这些证书的原始版本,以便对预购置的物业是否符合预售规定有所明确了解,从而保障未来能够顺利地完成房产所有权证的申请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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