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解除的情形

最新修订 | 2024-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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巩海冬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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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合同解除的情形

一、合同解除的情形

一、约定解除: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二、法定解除: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四条

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期限届满当事人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自解除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解除事由之日起一年内不行使,或者经对方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

二、合同解除的期限最高法如何规定的

一、关于劳动者辞去现有职位无需征得雇主同意的问题。事实上,劳动者在面对各种状况下的辞职选择时,需在劳动合同解除期限方面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分类:

1、常规辞职是较为普遍的情况。劳动者在正式递交辞职通知前,应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表达自己的辞职意向,并不期待雇主的批准便可于第31日起结束任期。在此期间,若处于试用期阶段,则只须提前3天以书面形式提出即可。而雇主在收到员工辞呈之后,有责任结算其薪资并且协助其处理离职相关事宜。

2、另一种情形为快速辞职,即所谓之“急速辞职”。在雇主拖欠员工薪酬或是未足额缴纳社保等情况下,劳动者只要提前以书面行文表明解除劳动关系的意愿,即可立即离开岗位,无需等到雇主的许可,同时有权索要其未领完的薪酬,经济赔偿金(每满一年工作时间,可获得一个月的工资作为补偿)以及要求雇主协助处理后续离职程序等。

3、最后一种情况便是违法辞职。如果某个劳动者在未提前30天提出离职请求且雇主亦未曾拖欠其薪资或未足额缴纳社保等情况,那么只需凭借辞职申请便可径直离开岗位。

然而,若因此行为给雇主带来了直接经济损失(比如,招募该劳动者所付出的成本)的话,雇主有权要求劳动者对此负责。

二、当劳动者希望解除劳动关系之时,可借助快递或挂号信等方式将书面辞呈送达到用人单位手中,以便妥善保存相关证据。若在上述过程中遭遇雇主拒绝支付薪资或者未履行离职手续等情况时,劳动者有权提起劳动仲裁进行维权;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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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解除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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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解除的情形
为了更好的应对生活中可能会发生的法律问题,我们需要学习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站整理了一些与合同解除的情形相关的法律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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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事务
我朋友因为违反了公司的相关条例的规定,现在被公司给解除合同了,可解除合同的情形是什么
[律师回复] 《合同法》第94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不可抗力是指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不能预见、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事件,包括自然灾害、战争、社会异常事件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对履行合同的影响可能有大有小,有时只是暂时影响到合同的履行,当事人可以通过延期履行实现合同的目的,不能滥用单方解除权。因不可抗力事由而单方解除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必须承担举证责任,证明自己行使解除权的法律事实已经发生。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主要债务,即次要债务的对称,是指根据合同的约定,当事人应当承担债务的大部分或者对债权人权利有重要或者根本性影响的部分。也就是说;一方当事人不履行主要债务,对方当事人的合同目的就会落空。
  
(三)因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迟延履行是指债务人无正当理由,在合同约定的履行期间届满,仍未履行合同债务;或者对于未约定履行期限的合同,债务人在债权人提出履行的催告后仍未履行。对于债务人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的,债权人首先应当规定一个合理期间,书面催告债务人履行。该合理期间由债权人根据债务人的履行能力、债务的多少、履行的难易程度及履行债务的外部条件等因素确定,一般不应少于准备和履行义务本身所需要的时间。债务人超过该合理期间仍不履行的,则债权人可以依法解除合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如果合同中约定的履行期限或者其他合同条款对当事人权利义务至关重要,一方有违约行为将严重影响到当事人订立合同所期望的经济利益时,当事人可以不经过催告程序而直接单方解除合同。比如季节性、时效性较强的标的物迟延交货,则另一方当事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五)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2)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
(3)丧失商业信誉;
(4)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可以中止履行。中止履行后对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并且末提供适当担保的,中止履行的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六)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如: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人可以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合同《合同法》第203条;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租赁物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合同法》第224条等。
  需要说明的是,当事人单方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对方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合同的效力。
  单方解除合同的法律效果
  合同法》第九十四条赋予了合同一方当事人,在对方违约的情况下,单方解除合同的权利,实践中,一方要解除合同,通常会通过书面的方式告知违约方合同解除,并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或赔偿损失。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lt;合同法gt;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四条,当事人对合同解除有异议,但在约定的异议期限届满后才提出异议并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当事人没有约定异议期间,在解除合同通知到达之日起三个月以后才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可见,合同解除异议方在起诉法院的时候,还应该注意提出异议的期限,如果双方在合同中对异议期限有约定的,从约定;如果没有约定的,异议方应在收到解除合同通知后的三个月内提起诉讼,否则,即丧失提出异议的权利,造成合同解除的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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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解除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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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事务
合同中止情形 以及 合同解除的情形
[律师回复] 用人单位被撤销是指企业未经合法程序成立、或者形式合法但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实体现定,被政府部门发现后受到查处。按照《民法通则》、《公司法》以及《企业破产法》的规定,在劳动合同履行过程中,企业被依法宣告破产、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被撤销,意味着企业的法人资格已被剥夺,表明此时企业已无法按照劳动合同履行其权利合义务,只能终止劳动合同。
5、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根据《公司法》规定,因公司章程规定的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等原因,用人单位提前解散的,其法人资格便不复存在,必须终止一切经营和与经营有关活动,原有的债权债务包括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关系,也随主体资格的消亡而消灭。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终止法律规定不可能包含现实生活中出现的所有现象,因此,《劳动合同法》将这一规定作为兜底条款。为保护处于困难情况下的劳动者不致因失业而丧失生活来源,法律对终止劳动合同的某些情形作出了限制性规定。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期满,如果劳动者未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也无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规章制度,也无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造成重大伤害,也没有被依法追求形式责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期限顺延至下列情形消失时终止:
(
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
2)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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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表弟现在准备买一套二手房,我表弟在购买二手房的时候现在房子质量有问题,房子的质量有问题要解除合同了,二手房买卖合同解除情形是什么法律情形
[律师回复] 开发商迟延交楼:指开发商没有按照合同约定的交楼时间交付。
购房者与开发商应在商品房预售合同中明确约定交楼时间,若开发商未能在约定期限交付,购房者有权要求开发商退房,并依照合同约定的金额支付延期违约金。经催告三个月仍未履行,一方可解除合同,但约定优先。没有约定,经催告,解除权行使合理期限:三个月。解除权消灭期限:没有催告的,解除权应在解除权发生之日起一年内行使;逾期不行使解除权的,解除权消灭,包括法定解除和约定解除。(“解释”第十五条)
构成根本违约的迟延履行:
1.约定不接受迟延履行。
2.履行期限构成合同的必要因素,超过期限履行将严重影响订立合同所期望的经济利益。
3.继续履行不能得到合同利益。商品房质量问题:
指开发商交付的房屋应当是验收合格的商品房,如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购房者有权要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购房者应先向工程质量监督单位申请重新核验,如果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开发商应当办理退房手续,返还购房款,并应就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给购房者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解释”第十二条)
同事现在从公司辞职了,前段时间在公司租住的房子想要解除合同,租房合同解除的情形是什么
[律师回复]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行使房屋租赁合同解除权有约定解除及法定解除两种形式:
  
(一)房屋租赁合同的约定解除是指合同当事人认为解除合同比继续履行合同更有利于自身利益,根据合同自由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而解除合同。对此,我国《合同法》第九十三条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二)房屋租赁合同的法定解除是指当发生了法律规定的情形时,当事人一方依法行使解除权解除合同,终止合同的权利义务。
  根据我国《合同法》第九十四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因此如果房屋租赁合同签订后想解除合同,就要在“房屋租赁合同”中事先约定解除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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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解除合同的情形
我国的《民法典》规定,当某些法律规定的情形发生时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这就是合同的法定解除。《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规定了合同解除法定条件,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2、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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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事务
合同没约定解除情形可以解除吗
[律师回复] 合同没约定解除情形,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也可以依据《民法典》规定的法定解除权解除合同。《民法典》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财产保全解除的情形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财产保全解除的情形问题解答如下,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办理财产保全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二十二条财产纠纷案件,被保全人或第三人提供充分有效担保请求解除保全,人民应当裁定准许。被保全人请求对作为争议标的的财产解除保全的,须经申请保全人同意。
第二十三条人民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申请保全人应当及时申请解除保全:
(一)采取诉前财产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讼或者申请仲裁的;
(二)仲裁机构不予受理仲裁申请、准许撤回仲裁申请或者按撤回仲裁申请处理的;
(三)仲裁申请或者请求被仲裁裁决驳回的;
(四)其他人民对不予受理、准许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
(五)或者诉讼请求被其他人民生效裁判驳回的;
(六)申请保全人应当申请解除保全的其他情形。
人民收到解除保全申请后,应当在五日内裁定解除保全;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裁定解除保全。
申请保全人未及时申请人民解除保全,应当赔偿被保全人因财产保全所遭受的损失。
被保全人申请解除保全,人民经审查认为符合法律规定的,应当在本条第二款规定的期间内裁定解除保全。
第二十七条人民对诉讼争议标的以外的财产进行保全,案外人对保全裁定或者保全裁定实施过程中的执行行为不服,基于实体权利对被保全财产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应当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七条规定审查处理并作出裁定。案外人、申请保全人对该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提起执行异议之诉。
人民裁定案外人异议成立后,申请保全人在法律规定的期间内未提起执行异议之诉的,人民应当自期限届满之日起七日内对该被保全财产解除保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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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解除情形
1、在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5、因劳动者过错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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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合同解除有哪些情形
[律师回复]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的情形有哪些 一、约定解除 根据合同自愿原则,当事人在法律规定范围内享有自愿解除合同的权利。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也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约定解除合同包括两种情况: 1.协商解除。指合同生效后,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之前,当事人以解除合同为目的,经协商一致,订立一个解除原来合同的协议。比如,乙公司向甲公司订购了一批服装面料,准备生产时装,但由于乙公司的生产订单被取消,乙公司不再需要订购的面料,于是与甲公司协商一致解除合同。 协商解除是双方的法律行为,应当遵循合同订立的程序,即双方当事人应当对解除合同意思表示一致,协议未达成之前,原合同仍然有效。如果协商解除违反了法律规定的合同有效成立的条件,比如,损害了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解除合同的协议不能发生法律效力,原有的合同仍要履行。 2.约定解除权。指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某种情况,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有解除合同的权利。比如甲乙双方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出租人甲与承租人乙约定,未经出租人同意,承租人允许第三人在该出租房屋居住的,出租人有权解除合同。也可以约定,出租房屋的设施出现问题,出租人不予以维修的,承租人有权解除合同。解除权可以在订立合同中约定,也可以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约定,可以约定一方享有解除合同的权利,也可以约定双方享有解除合同的权利,当解除合同的条件出现时,享有解除权的当事人可以行使解除权解除合同,而不必再与对方当事人协商。解除权的约定也是一种合同,行使约定的解除权应当以该合同为基础。 由于约定解除也是当事人之间订立的合同,因此,该约定应当符合合同生效的条件,不得违反法律,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根据法律规定必须经过有关部门批准才能解除的合同,当事人不得按照约定擅自解除。 二、法定解除 法定解除,指合同生效后,没有履行或者未履行完毕前,当事人在法律规定的解除条件出现时,行使解除权而使合同关系消灭。有下列情形: 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的目的。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不能预见,指行为人主观上对于某一客观情况的发生无法预测。对于某一客观情况的发生可否预见,因人的认知能力不同,科学技术的发展水平各异,预见能力必然有差别。因此,不可预见,应以一般人的预见能力作为判断标准。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表明某一事件的发生具有客观必然性。不能避免,指当事人尽了最大的努力,仍然不能避免事件的发生。不能克服,指当事人在事件发生后,尽了最大的努力,仍然不能克服事件造成的损害后果。客观情况,指于当事人行为之外的客观情况。一般说来,以下情况被认为属于不可抗力: (1)自然灾害。自然灾害包括地震、水灾等因自然界的力量引发的灾害。自然灾害的发生,常常使合同的履行成为不必要或者不可能,需要解除合同。比如,地震摧毁了购货一方的工厂,使其不再需要订购的货物,要求解除合同。需要注意的是,虽然我国和英美等国都承认自然灾害为不可抗力,但法国认为自然灾害不是不可抗力。因此,在处理涉外合同时,要特别注意各国法律的不同规定, (2)战争。战争的爆发可能影响到一国以至于更多国家的经济秩序,使合同履行成为不必要。 (3)社会异常事件。主要指一些偶发的阻碍合同履行的事件。比如、,一些国家认为属于不可抗力。 (4)政府行为。主要指合同订立后,政府颁布新的政策、法律,采取行政措施导致合同不能履行。 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对履行合同的影响可能有大有小,有时只是暂时影响到合同的履行,可以通过延期履行实现合同的目的,对此不能行使法定解除权。只有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时,当事人才可以解除合同。 2.因预期违约解除。指在合同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的,对方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预期违约分为明示违约和默示违约。所谓明示违约,指合同履行期到来之前,一方当事人无正当理由则明确肯定地向另一方当事人表示他将不履行合同。所谓默示违约,指合同履行期限到来前,一方当事人有确凿的证据证明另一方当事人在履行期限到来时,将不履行或者不能履行合同,而其又不愿提供必要的履行担保。预期违约,降低了另一方享有的合同权利的价值,如果在一方当事人预期违约的情况下,仍然要求另一方当事人在履行期间届满才能主张补救,将给另一方造成损失。允许受害人解除合同,受害人对于自己尚未履行的合同可以不必履行,有利于保护受害人的合法权益。 3.因迟延履行解除。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迟延履行,指债务人无正当理由,在合同约定的履行期间届满,仍未履行合同债务;或者对于未约定履行期限的合同,债务人在债权人提出履行的催告后仍未履行。债务人迟延履行债务是违反合同约定的行为,但并非就可以因此解除合同。只有符合以下条件,才可以解除合同: (1)迟延履行主要债务。所谓主要债务,应当依照合同的个案进行判断,一般说来,影响合同目的实现的债务,应为主要债务。比如买卖合同,在履行期限内交付的标的物只占合同约定的很少一部分,不能满足债权人的使用要求,应认为迟延履行主要债务。有时,迟延履行的部分在合同中所占物质比例不大,但却至关重要,比如,购买机械设备,债务人交付了所有的设备,但迟迟不交付合同约定的有关设备的安装使用技术资料,使债权人不能利用该设备,也应认为是迟延履行了主要债务。 (2)经催告后债务人仍然不履行债务。债务人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的,债权人应当规定一合理期间,催告债务人履行。该合理期间根据债务履行的难易程度和所需要时间的长短确定,超过该合理期间债务人仍不履行的,表明债务人没有履行合同的诚意,或者根本不可能再履行合同,在此情况下,如果仍要债权人等待履行,不仅对债权人不公平,也会给其造成更大的损失,因此,债权人可以依法解除合同。 4.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比如当事人在合同中明确约定超过期限履行合同,债权人将不接受履行,而债务人履行迟延。又比如,履行质量与约定严重不符,无法通过修理、替换、降价的方法予以补救。 5.法律规定的其他解除情形。比如,因行使不安抗辩权而中止履行合同,对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也未提供适当担保的,中止履行的一方可以请求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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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可以解除的情形
因为一些在现实中已经发生的,并且无法改变的事情使合同上所写的内容的结果不可能再达成了。其中的一方说出来,或者是做出来不想再继续这个合约。就是提前的违背了约定。其中一方在已经到了规定的时间的时候还没有履行它所要尽到的义务。双方中有一个人先违背了他们所定的约定。一些具体的特殊的其他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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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事务
担保责任免除的情形
[律师回复] 1、超出保证期限,保证人将不承担保证责任。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或宽限期届满)之日起6个月;约定保证期间早于或等于主债务履行期限的,视为未约定,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6个月;约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直至主债务本息还清时为止等类似内容的,视为约定不明,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2年。超出这个期限,保证人将免除保证责任。
2、债务人转让债务未取得保证人同意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保证期间,债权人许可债务人转让债务的,应当取得保证人书面同意,保证人对未经其同意转让的债务,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3、一般保证向债权人提供债务人可供执行的财产,而债权人放弃或怠于行使权利的,保证人免除责任。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债权履行期间届满后,向债权人提供了债务人可供执行财产的真实情况的,债权人放弃或者怠于行使权利致使该财产不能被执行,保证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在其提供可供执行财产的实际价值范围内免除保证责任。
4、保证人与债权人约定,仅对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而债权人将债权转让给第三人的,保证人不免除担保责任。保证期间,债权人依法将主债权转让给第三人的,保证债权同时转让,保证人在原保证担保的范围内对受让人承担保证责任。但是保证人与债权人事先约定仅对特定的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或者禁止债权转让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5、债权人许可债务人转让部分债务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的,保证人对未经其同意转让部分的债务,不再承担保证责任。但是,保证人仍应当对未转让部分的债务承担保证责任。
6、保证期间,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合同数量、价款、币种、利率等内容作了变动,未经保证人同意的,如果减轻债务人的债务的,保证人仍应当对变更后的合同承担保证责任;如果加重债务人的债务的,保证人对加重的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
7、同一债权既有保证又有物的担保的,保证人对物的担保以外的债权承担保证责任。债权人放弃物的担保的,保证人在债权人放弃权利的范围内免除保证责任。
8、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未经法人书面授权或者超出授权范围与债权人订立保证合同的,该合同无效或者超出授权范围的部分无效,债权人和企业法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债权人无过错的,由企业法人承担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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