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法》工资规定: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
第二十条试用期工资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第三十条劳动报酬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第三十一条加班
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二、劳动合同法辞退员工的补偿有哪些规定
关于劳资关系中解雇辞退补偿的明确规定指出:在用人单位违反相应法律法规进行无合法依据的辞退行为时,需依照当地经济补偿标准的双倍数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而对于非过错性的辞退情况下,用人单位有义务根据劳动者在该单位所服务的年限,以每年一个月的工资标准向其支付经济补偿。
然而,若因劳动者自身过错导致被辞退,则用人单位无需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条之法律规定,在招聘和选用劳动者之时,用人单位有义务向劳动者全面真实地披露其所需要了解的工作内容、工作环境、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及劳动报酬等方面的信息,同时,劳动者也享有权利了解与其签订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各项基本情况,并应如实向用人单位作出陈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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