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鉴定报告封面有要求吗

最新修订 | 2024-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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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司法鉴定报告封面有要求。司法鉴定文书的封面应当写明司法鉴定机构的名称、司法鉴定文书的类别和司法鉴定许可证号。同时,封面应当写明声明、司法鉴定机构的地址和联系电话。
司法鉴定报告封面有要求吗

一、司法鉴定报告封面有要求吗

司法鉴定报告封面有要求。司法鉴定文书的封面应当写明司法鉴定机构的名称、司法鉴定文书的类别和司法鉴定许可证号。同时,封面应当写明声明、司法鉴定机构的地址和联系电话。

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二条

司法鉴定是指在诉讼活动中鉴定人运用科学技术或者专门知识对诉讼涉及的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别和判断并提供鉴定意见的活动。司法鉴定程序是指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进行司法鉴定活动的方式、步骤以及相关规则的总称。

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二十一条

司法鉴定人自行提出回避的,由其所属的司法鉴定机构决定;委托人要求司法鉴定人回避的,应当向该司法鉴定人所属的司法鉴定机构提出,由司法鉴定机构决定。

委托人对司法鉴定机构作出的司法鉴定人是否回避的决定有异议的,可以撤销鉴定委托。

二、司法鉴定报告能否作为刑事拘留的依据

伤情鉴定报告正式出炉之后,能否对相关责任人采取法律手段进行拘捕还需参考实质性的鉴定结果及此罪行是否构成犯罪这两大因素来综合判断。通常情况下,若是由伤情鉴定报告证实被害人所受伤害足以达到轻伤重伤标准,则可据此诉诸于法律追究犯罪嫌疑人相应的刑事责任

《公安机关办理伤害案件规定》第二十八条

被害人伤情构成轻伤、重伤或者死亡,需要追究犯罪嫌疑人刑事责任的,依照《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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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甲乙双方根据国家和本市有关法规、规定,按照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合同期限
  
1、合同有效期:自 ____年__月__日至 ____年__月___日止(其中年月日至年月日为见习期,试用期),合同期满聘用关系自然终止。
  
2、聘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聘用合同。
  
3、签订聘用合同的期限,不得超过国家规定的退离休时间,国家和本市另有规定可以延长(推迟)退休年龄(时间)的,可在乙方达到法定离退休年龄时,再根据规定条件,续订聘用合同。
  
4、本合同期满后,任何一方认为不再续订聘用合同的,应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
  第二条 工作岗位
  
1、甲方根据工作任务需要及乙方的岗位意向与乙方签订岗位聘用合同,明确乙方的具体工作岗位及职责。
  
2、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及乙方的业务、工作能力和表现,可以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重新签订岗位聘任合同。
  第三条 工作条件和劳动保护
  
1、甲方实行每周工作40小时,每天工作8小时的工作制度。
  
2、甲方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卫生的工作环境,保证乙方的人身安全及人体不受危害的环境条件下工作。
  
3、甲方根据乙方工作岗位的实际情况,按国家有关规定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4、甲方可根据工作需要组织乙方参加必要的业务知识培训。
  第四条 工作报酬
  
1、根据国家、市府和单位的有关规定,乙方的工作岗位,甲方按月支付乙方工资为元人民币。
  
2、甲方根据国家、市府和单位的有关规定,调整乙方的工资。
  
3、乙方享受规定的福利待遇。
  
4、乙方享受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寒暑假、探亲假、婚假、计划生育等假期。
  
5、甲方按期为乙方缴付养老保险金、待业保险金和其它社会保险金。
  第五条 工作纪律、奖励和惩处
  
1、乙方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
  
2、乙方应遵守甲方规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自觉服从甲方的管理、教育。
  
3、甲方按市府和单位有关规定,依照乙方的工作实绩、贡献大小给予奖励。
  
4、乙方如违反甲方的规章制度、劳动纪律,甲方按市府和单位的有关规定经予处罚。
  第六条 聘用合同的变更、终止和解除
  
1、聘用合同依法签订后,合同双方必须全面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合同。确需变更时,双方应协商一致,并按原签订程序变更合同。双方未达成一致意见的,原合同继续有效。
  
2、聘用合同期满或者双方约定的合同终止条件出现时,聘用合同即自行终止。在聘用合同期满一个月前,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聘用合同。
  
3、甲方单位被撤消,聘用合同自行终止。
  
4、经聘用合同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聘用合同可以解除。
  
5、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聘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工作纪律或聘用单位规章制度的;
  
(3)故意不完成工作任务,给公司造成严重损失的;
  
(4)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5)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但应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受聘人。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愿从事甲方另行安排适当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聘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已签订的聘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聘用合同达成协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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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七条 违反和解除聘用合同的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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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由甲方解除聘用合同的,甲方应按其在本单位工作年限,工作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
  
3、聘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已签订的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由甲方解除聘用合同的,甲方按受聘人员在本单位工作年限,工作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4、甲方单位被撤销的,甲方应在被撤销前按乙方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工作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的工资计算数为乙方被解除聘用合同的上一年月平均工资)
  
5、聘用合同履行期间,乙方要求解除聘用合同的,应按不满聘用合同规定的期限,支付当月基本工资作为的违约金给甲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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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八条 其它事项
  
1、甲乙双方因实施聘用合同发生人事争议,按法律规定,先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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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签约时间:年 月日签约时间:年 月 日
以上是一份护士聘用合同封面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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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不认同司法鉴定报告怎么办
关于司法鉴定结果,被告若无异议证据,不改变鉴定结论。如有充足证据,可依法申请重新鉴定。鉴定机构和人员需运用专业技能和科技手段,制定具有公信力的鉴定结论书。被告签署相关文件仅表示接受,不影响法律效力。无充分证据推翻时,公安和法院应采纳作为判决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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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封存的病历没有医嘱单,被鉴定所退卷,医方辨称漏封了,要求补充提交重新鉴定行吗
[律师回复] 作为医疗事故证据之一,病历的封存,必须是病人本人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医院的医政科或病案室直接要求封存病历。
1、如果是被授权人,应当持病人的有效身份证件的复印件(在复印件背后由病人亲笔写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书载明委托事项是复印和封存委托人的某某时段在某某医院的住院病历)。
2、如果是病人死亡,病人亲属应持病人的死亡医学证明和身份证明,但更重要的户籍证明,证明申请人与病人之间的亲属关系,医院才会接待。
3、如果是病人死亡,病人亲属委托他人复印和封存病历,除上述证明外,还应当持病人亲属身份证复印件及其授权委托书。
医疗事故证据病历应当编顺序页码,并由医院盖章,重要的病历内容应由医院加盖确认章,其他病历可以是骑跨章,封存的病历应当在信封的三条缝都贴上封条,封条最好选用较薄的纸。然后在封条上签字、手印并注明封存日期,封存的内容,页数。并且将贴有封条的封存件的外封做一个复印件,由医院盖章确认。
如果怀疑医疗事故证据的真实性,可以申请做墨迹遗留时间的鉴定。另外,通常医生查房时检查病人的病情变化并书写病程记录,然后开医嘱和处方以及检查申请单,然后由护士执行医嘱并制作护理记录,护理记录上执行医嘱的内容、执行人及执行的时间,并由执行人签字,检验报告回来后要粘贴在病历中。病人出院时,医院还要给病人一份住院收费的明细单。这些组成了一个逻辑体系,如果医院造假很容易找出破绽。
收集证据过程中要注意以下几点:
1、在收集证据过程中,还应注意运用各种现代科学技术手段,以提高办案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2、收集证据要严格遵照法定的程序,严禁刑事逼供和以威胁、引诱、欺骗以及其他非法方法收集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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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查封案外人财产,被告人能否要求赔偿
[律师回复]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不可以。被告的财产被查封后,被告不得将被查封的财产进行交易、设定抵押、过户、隐藏、转移、变卖、毁损等,当然也就不可以将被查封的财产转让给案外人。如果被告私自将被查封的财产转让的,该转让行为无效,并可由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被告予以罚款、拘留的民事制裁;如果情节严重的,则被告构成非法处置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罪,应由移交公安机关刑事立案,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伪造、毁灭重要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
(二)以暴力、威胁、贿买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的;
(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已被查封、扣押的财产,或者已被清点并责令其保管的财产,转移已被冻结的财产的;
(四)对司法工作人员、诉讼参加人、证人、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协助执行的人,进行侮辱、诽谤、诬陷、殴打或者的;
(五)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方法阻碍司法工作人员执行职务的;
(六)拒不履行人民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人民对有前款规定的行为之一的单位,可以对其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刑法》第三百一十四条 【非法处置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罪】隐藏、转移、变卖、故意毁损已被司法机关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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