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房产过户手续买方需要什么证件
房子过户需要的手续:一、需要准备的材料:卖方需要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房产证、土地证、房屋买卖合同。(注:卖方的夫妻双方必须亲自到当地房屋产权登记部门签字)。买方需要身份证、户口簿。(当事人亲自到当地房屋产权登记部门签字)。二、买卖双方达成共识,买家对房屋状态表示许可,对房屋价格认同;卖家对房屋价格认同,对买家支付房屋款项的方式表示赞同。之后,在公平资源的基础上,双方签订购房合同,并将合同交由公证机关进行公证。三、双方携带准备好的资料、证明以及公证合同前往房管局办理过户登记,注意这里只是申请办理过户,我们需要将准备好的资料提交上去,将房屋的出售价格申报上去,然后等待审核。四、得到房管局的许可之后可以缴纳税费了,税费是二手房交易过程中必须的一笔开支,缴纳完成之后获取交纳的证明。五、带上交纳税费的证明和相关资料来到房管局,就可以领取到房产证了。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条: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
二、办理房产过户需要什么手续及证件
在办理房地产转让手续时所必备的证件和手续如下:需带上您的身份证件、户籍本、婚史文件以及房地产权属证书、购房合同书、购房发票、税款缴纳凭证等文件前往地方政府管辖的房地产管理机构进行申请;经过严格的审查程序后,将验证并缴纳相关税费;随后,将收到税务机关开具的收据,并将其提交给相关部门;接着,请填写相关的申请书,并领取受理通知书;
最后,您将获得新的房地产权属证书,同时,相关部门也会为您发放房地产转让的相关证明文件。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一条
登记事项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完成登记。不动产登记机构完成登记,应当依法向申请人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登记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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