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伤超过两年怎么办
倘若因工伤事故发生超过二年之日尚未提出认定申请,且该情况是由非工伤人员或其近亲属的因素所造成,致使无法进行申请认定工作的话,那么所耽搁的时间将不会被计入到工伤认定申请时限之内。在此种情形下,受害者仍然具有权利继续申请工伤认定服务。
然而,若由于用人单位方面的过失,未能在法律规定的1年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受害员工可通过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来追究用人单位负有对受害人的人身损害应有的民事赔偿责任。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执行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二)》第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被延误的时间不计算在工伤认定申请时限内。
(一)受不可抗力影响的;
(二)职工由于被国家机关依法采取强制措施等人身自由受到限制不能申请工伤认定的;
(三)申请人正式提交了工伤认定申请,但因社会保险机构未登记或者材料遗失等原因造成申请超时限的;
(五)其他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
二、工伤超过两年怎么办
若劳动者申请工伤鉴定的法定时效超出了两年界限,就无法依照国家工伤保险相关法规,通过法律诉讼渠道主张自身合法权益,而是应与用人单位展开协商,或依规请求人身伤害赔偿补偿。
然而,若是由于不可抗力因素等客观原因未及时申请进行工伤鉴定,也可以补办申请手续,经鉴定确认为工伤后,便可依法享有相应的工伤待遇。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执行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二)》第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被延误的时间不计算在工伤认定申请时限内。
(一)受不可抗力影响的;
(二)职工由于被国家机关依法采取强制措施等人身自由受到限制不能申请工伤认定的;
(三)申请人正式提交了工伤认定申请,但因社会保险机构未登记或者材料遗失等原因造成申请超时限的;
(四)当事人就确认劳动关系申请劳动仲裁或提起民事诉讼的;
(五)其他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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