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城里人买农村房子怎么办手续
一般而言,非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若欲购买宅基地或房屋,其与村民所签署的交易合约应被视为无效。
然而,在以下四种特定情形中,城市居民购买的农村房屋则有可能被判定为有效:
首先,倘若购买者的家庭成员皆属于同一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即尽管购买者本人是非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但其配偶、父母及子女均具备购买房屋所在地区集体组织成员资格,且购买过程中该家庭成员共同出资购房、并在居住在此处,且当地的集体经济组织也对此表示默许的话,那么这份房屋交易协议应当被认可为合法有效;
其次,如果购买者在购买房屋前事先征得相关部门批准、经当地集体经济组织同意,完成了房产所有权和宅基地使用权所有权变更手续,并成功领取到了合法的权属证明书,那么这种情况下的交易协议亦应当被判定为合法有效;
再者,若购买者在购房之后成功将自己的户籍迁入所购房屋所在地区,进而请求加入当地集体经济组织,从原本的城市居民身份转变为本村居民,那么这样的交易协议同样应当被视为合法有效;
最后,如果在出售房屋之前或同时,该房屋所占用的宅基地由于政府征收而转化为了国有土地,原为农民身份的卖方也因此转变为城市居民,那么此时宅基地的性质已经发生改变,因此这笔交易协议也应当被判定为合法有效。
《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二、城里人买农村宅基地建房怎么处理
若您尚未取得宅基地使用权证明,您可向所在地的颁发证明部门申请办理补发手续。
在这个过程中,申请人需带上自己的身份证件、宅基地的复印件以及原件,前往县级国土资源管理局的办公室进行详细核实。
同时,作为宅基地的拥有者,您还需要提交宅基地置换的申请。
申请表格需要经过居住地村委会的签字确认,并加盖村委会的公章。
在农村地区自行建设房屋时,必须具备两个重要的许可证书,即宅基地使用权证明和施工许可证。
《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三条
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行使和转让,适用土地管理的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
《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四条
宅基地因自然灾害等原因灭失的,宅基地使用权消灭。对失去宅基地的村民,应当依法重新分配宅基地。
《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五条
已经登记的宅基地使用权转让或者消灭的,应当及时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
对于非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购买宅基地或者房屋的行为,通常情况下,其签订的合同是不具备法律效力的。然而,在以下四种特殊情形中,这种交易协议则被视为合法有效:首先,当购买方的全家都是同一个集体经济组织的正式成员时,他们可以共同出资购买房产并且实际居住在此处,同时得到了该集体经济组织的默认许可;其次,如果购买行为在获得相关部门批准以及集体经济组织的共同认可之前进行,而且在成功办理过户手续之后取得了房产证和所有权证明;第三,当购买房产之后,购买方能够顺利地将自己的户籍迁移至购买的房屋所在地,进而成为当地集体经济组织的正式成员;最后,如果在售卖这片宅基地之前,它已经因为政府实施的征收而变成了国有土地,那么卖方也会随之转变身份,从农民变为城市居民。在以上四种情形下,形成的交易协议都会被判断为是合法有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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