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续签合同一般签几年
在决定续签劳动合同时,通常情况下,劳动合同的每次续签的期限是需要由劳动者与用人方共同协商达成协议,协商确定的条款包括可能签订的年限,如一年期、两年期或三年期不等,而每个期限的具体时限皆可通过劳资双方自行商议敲定。
另外,劳动合同也存在续签为无固定期限的可能性,这意味着双方无需明确设定终止日期,解除合作关系的决定将由劳动合同到期自然终止。
值得我们注意的是,如果劳动者在同一家用人单位持续任职超过十年,或者已经与该单位成功签署过两次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并且在此过程中并未违反任何相关的法规规定,那么一旦劳动者主动提出或者妥协接受再次续订劳动合同时,应当优先考虑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在此种情况下,除非是劳动者本人主动要求签订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否则用人单位应当积极响应劳动者的要求,与他们协商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总的来看,续签劳动合同的期限是相当灵活的,可以依据实际情况进行合理的商讨与确定。
《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规定: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二、续签合同一般提前几天
您有权在收到雇主提前一个月寄给您的续签订的劳动合同通知后,对相关条款进行深入探讨与商议。
即使当劳动合同到期时,只要劳资双方经共同协商达成共识,亦可新的签署劳动合同的新协议。
在此强调,在重新设定及续签劳动合同时,必须坚守平等自愿以及协商一致的核心原则,并且不能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等相关规定。
另外,值得指出的是,劳工能够自主决定是否续签劳动合同,若您对此决定未能进行签署,不会产生任何法律责任或纠纷。
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中第四十六条第五款的明确规定,除了雇主维持或改进已有的劳动合同内容以保持其优质性且劳动者对此表示反对续定的情况之外,凡是因为劳动合同到期而导致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终止的,我们都将向您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