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专业分包需要什么条件
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或经由招标方授权批准,我们有权利将中标项目中的非主要部分、非关键环节的工作分派给其他承包商去完成。对于有意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中的某些非主要部分、非关键环节的工作进行分包的投标者来说,他们需要在提交的投标文件中明确地注明这一点。
其次,被选定的分包商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和能力,以确保其能够胜任这项工作。
此外,除了在施工总承包合同中有明确约定的情况下,专业工程的分包必须得到建设单位的认可。
同时,专业分包工程的承包商必须亲自完成其所承包的全部工程。而劳务作业的分包则是由劳务作业的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签订劳务合同来确定的。同样,劳务作业的承包商也必须亲自完成其所承包的所有任务。
最后,我们严格禁止任何分包商将其承包的工程再次分包出去。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二十九条
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但是,除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分包外,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施工总承包的,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按照总承包合同的约定对建设单位负责;分包单位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总承包单位负责。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就分包工程对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责任。禁止总承包单位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
二、专业分包需要开工报告吗
在一般情况下,专业分包并不需要提交开工报告。
这是因为专业分包通常会直接与业主签署合同,并因此脱离了总包方的管理范围,此时他们可以自主向监理工程师提交开工申请。
这个申请只需加盖项目专用章,并且获得监理工程师及业主对其的批准盖章即可生效。
若承包商未能及时提交此类报告,那么业主工程师有权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发布强制性的永久性工程开工命令。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三条
建设单位在开工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可以与施工许可证或者开工报告合并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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