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行政复议怎么做
关于行政复议的程序流程,主要涵盖了申请、受理、审理与裁决四大环节。
其中,每个环节又包含若干具体步骤。以下,我将详细为您介绍:
首先,我们来说说“申请”这一环节。申请人有资格在得知特定行政行为之日起的60个自然日内,提出针对该行为的行政复议申请。申请的表达方式可以是书面形式亦或是口头形式,二者皆需满足相应的条件。书面申请时,提交行政复议申请书、身份证明文件及相关证据资料;而口头申请则需由行政复议机构当场记录申请人的个人信息、行政复议请求以及主要事实依据和理由。
其次,我们来谈谈“受理”这个环节。当行政复议机关收到申请之后,会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形式审查,并根据审查结果做出是否予以受理的决定。若申请内容不符合法定要求,行政复议机关将会以书面形式通知申请人,告知其申请未获批准。
接下来,我们进入到“审理”环节。对于符合法定条件的行政复议申请,行政复议机关将启动审理程序。这包括向被申请人发送申请书副本或复印件,要求其在10个工作日内提交书面回复,同时附上相关证据和材料。行政复议机关将对这些材料进行书面审查,如有必要,还可能进行实地调查取证。
最后,我们来看看“裁决”环节。行政复议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60个自然日内作出裁决,如遇特殊情况,可适当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90个自然日。裁决作出后,行政复议机关应制作行政复议决定书,加盖单位公章,并送达给申请人及被申请人。若申请人对裁决结果不满,可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在此过程中,申请人享有选择书面或口头方式提出申请的权利,并且在复议期间,具体行政行为并不受影响,仍将继续执行。
以上所述,均为法律法规的明确规定。如您在实际操作中遇到相关问题或者希望得到更为专业的意见建议,请随时寻求律师的帮助。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规定申请行政复议的期限是自知道具体行政行为60日内,在提出复议前应确认在合法期限内。
如果超过60日,应说明为何超期,是否仍在合理期限内。
二、行政复议怎么履行
对于被申请人而言,遵守与执行行政复议机关的判决乃是一项不容敷衍的法定义务。
无论行政复议机关最终裁定撤销或更改被申请人的具体行政行为,抑或是决定维持原状,被申请人均须坚决予以履行。
如若被申请人未能尽责或因不可抗力延迟其对行政复议决定的执行,则行政复议机关以及上级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有权依法采取措施,要求其在规定期限内严格执行。
《行政复议法》第三十二条。复议决定的履行,被申请人应当履行行政复议决定。
被申请人不履行或者无正当理由拖延履行行政复议决定的,行政复议机关或者有关上级行政机关应当责令其限期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