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的,确实如此。
首先需要明确的是,当员工意外遭受伤害,且其工伤鉴定结果尚未公布之时,我们便无法精确地计算出其因工伤导致的丧失劳动能力程度的薪酬赔偿标准。
因此,如果此时该受伤员工选择自行离职,他将暂时无法得到伤残等级相应的赔偿金额。
然而,其仍然可以享受其他的工伤待遇。
再来说说这些重要的工伤待遇都包括哪些方面:
这些待遇主要涵盖了就医过程中所产生的医疗费用、在医院接受救治期间所必需的生活费用、必要的陪护人员看护费用、在工伤期间所应得的正常工资水平,以及对于已经丧失劳动力程度较高的员工,还可以享受到一定的伤残补贴等福利待遇。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在伤残等级结果正式公开宣布之前,由于无法计算出伤残补贴的具体金额,所以这个阶段的员工无法享有相关权益。
接下来的情况是,一旦员工决定自行离岗,那么他们只需耐心等待伤残等级结果的公布,然后便有权向公司提出申请,请求获取这些工伤待遇。
同时,在与企业解除劳动合同的时候,他们也完全有权要求用人单位予以支付一次性的就业补助金。
在这方面,我们非常尊重和理解员工们的需求和权益,并且我们也将会严格按照相关法规进行处理,保证员工的合法权益得到切实维护和保障。
《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二、工伤未达到伤残等级的赔偿项目有哪些
对于未能评定为伤残类别的工伤事件,其理赔的项目主要囊括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是伤者在工伤休养期内的薪酬及相应福利待遇;
其次是用于医治与康复所产生的医疗开支与费用;
再次则是安装、配置可能用到的伤残辅助装置所必需支付的款项;
此外,还有个人前往统筹地区之外进行诊疗时,所需要承担的交通、住宿以及餐饮费用;
最后便是住院期间的膳食补贴。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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