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可以转让给集体组织成员以外的人承包吗
集体土地使用权可以转让,但仅能转让给本集体成员,且不可以转让用于非农业建设。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
但是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取得建设用地的企业,因破产、兼并等情形致使土地使用权依法发生转移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三十九条
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可以自主决定依法采取出租、入股或者其他方式向他人流转土地经营权。
二、农村集体所有土地怎样才能变为国有建设用地
在农村集体土地转变为国有建设用地的过程中,需首先向相关管理部门提交建设用地申请,这其中涉及到由村级及社区方面对申请进行核验及签署。
如果该用地位于城市规划之内,还需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若处于规划区域之外,则须完成村镇规划选址意见书等相关手续。
经过严格的审核流程后,获得批准的申请方案将予以公示。
随后,由乡镇一级对公示结果进行再次核实,并上报至县国土资源管理局进行最终的审批程序以及供地手续的执行。
在此之后,相关部门方可签发建设用地通知书。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
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永久基本农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国务院批准。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内,为实施该规划而将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按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分批次按照国务院规定由原批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机关或者其授权的机关批准。在已批准的农用地转用范围内,具体建设项目用地可以由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外,将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