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定金与订金之间的区别有哪些具体内容
在合同书中,"定金"与"订金"的区别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作为合同签订、执行以及解除的重要保证,定金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
对于因接收定金一方未能履行相应义务而导致合同效力受到影响的情形,其应支付双倍金额作为补偿;
反之,若是由于支付定金一方未遵守合同条款导致合同无法正常履行,则定金将依法予以退回;
然而,订金却并不具备以上担保属性。
当交付或是接收订金的合同接触方未能如约履行自身的合同义务时,彼此都不会因为订金的交付而形成丧失或者双倍返还的赔付效果。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二、合同定金与订金的区别具体有哪些?
在合同书中,"定金"与"订金"的区别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作为合同签订、执行以及解除的重要保证,定金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
对于因接收定金一方未能履行相应义务而导致合同效力受到影响的情形,其应支付双倍金额作为补偿;
反之,若是由于支付定金一方未遵守合同条款导致合同无法正常履行,则定金将依法予以退回;
然而,订金却并不具备以上担保属性。
当交付或是接收订金的合同接触方未能如约履行自身的合同义务时,彼此都不会因为订金的交付而形成丧失或者双倍返还的赔付效果。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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