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情况被视为上下班途中

最新修订 | 2024-0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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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工伤保险条例》界定“上下班途中”需考虑三点:一是目的明确,如往返工作地与住所或家庭成员居住地;二是时间合理,通常应在上下班常规时段;三是路径合乎情理。包括但不限于通勤至常居地、配偶父母子女家,日常工作生活的必要活动,以及选择的合理路径。特殊情况下的其他路径,只要时间和目的相符,也可视为“上下班途中”。
哪些情况被视为上下班途中

一、哪些情况被视为上下班途中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中的规定,“上下班途中”特指劳动者在合理时间范围内在往返于其工作地点以及居住所在地之间的合理路径。

该项判断需综合考虑以下三大要素:

首先为目的性要素,即劳动者必须是出于上、下班的明确目的而进行相关行为;

其次为时间因素,即上、下班的具体时间段是否符合日常规律;

最后为空间因素,即劳动者在往返工作地点及居住地时所选择的路径是否合理。

具体来说包含如下几种情况:

(1)在劳动者从工作地点与住所地、常居地或者单位宿舍之间的合理路径来回通勤时,只要在适当的时间段内即可被视为“上下班途中”;

(2)在劳动者从工作地点与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的合理路径往返时,亦可以被认定为“上下班途中”;

(3)如果劳动者正在进行的是必要的日常工作生活中所需要的活动,并且该行为发生在合理的时间段以及合理的路径上,也应被视作“上下班途中”;

(4)除上述情形之外,如果劳动者在上、下班过程中选择了其它合理路径并在适当的时间段完成,也可算作“上下班途中”。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六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定下列情形为“上下班途中”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单位宿舍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二)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三)从事属于日常工作生活所需要的活动,且在合理时间和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四)在合理时间内其他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二、哪些情况被判定为交通肇事逃逸

接下来我们来探讨八种可能会被视为交通肇事逃逸的情形。

首先,如果肇事者在知晓发生了交通事故的情况下,选择驾车或者弃车逃逸出事地点;

其次,如果交通事故当事人自以为对事故并无责任,随后便驾车远离现场;

第三种情况,若交通事故当事人遭指控涉嫌酒后驾驶或是无证驾驶等行为,尽管已经向警方报案,却不愿意遵守现场等待处理的命令,反而在弃车之后又返回事故现场;

接下来是第四种状况,即交通事故当事人虽然送受伤人员前往医院治疗,但事后未向警方报告,而且无故脱离医院;

第五种情况则较为复杂,即便把伤者送往医院,但是在没能得到明确通知的情况下擅自离开医院,还故意留下虚假姓名、地址以及联系方式而离去;

而第六种情形指的是在接受调查过程中突然消失不见的当事人;

第七种情况是当事人先离开事故现场后不承认曾有过交通事故,然而却有充足证据表明其实他们应该清楚地认识到已发生交通事故

最后一种情况是,经过双方共同协商仍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或者赔偿费用明显不足时,当事人既未留下个人真实信息,也没有留下任何证据能够证明他们是被迫逃离现场的。

《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

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二)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一)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二)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三)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四)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五)严重超载驾驶的;

(六)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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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认定为上下班途中工伤
1、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按照用人单位确定的时间或根据工作实际需要,到工作场所从事工作、开会、培训、劳动、文体等活动,都应理解为上班。2、“上下班途中”要求具有时间上的合理性与路线上的合理性。接下来,我们通过下文具体了解一下如何认定为上下班途中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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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乐视上班,我现在知道乐视的状况不是很乐观,想在我想了解一下乐视股东大会的具体情况,想做打算、。
[律师回复] 乐视股东大会的具体情况如下。 乐视系可转债曝出违约危机
今日下午,据报道称,两年前通过海通证券旗下公司海通创世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下称海通创世)管理的一只有限合伙基金投资乐视可转债,如今陷入了违约的尴尬境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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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可转债采用了“2+1”安排,即债券发行满两年后,乐视手机或乐视全球未进行股权融资,认购人有权要求赎回;而在今年5月份,该基金未能如期回款正式触发违约。多数投资者表示,拒绝接受转股条款,并希望乐视按照原来签订的可转债投资协议赎回条款尽快还款。
据澎湃报道,针对近日关于海通证券卷入乐视4.1亿违约纠纷一事,海通创世7月28日回应称,今年5月4日,海通创世多次拜访乐视总部,与乐视移动进行多轮谈判,直至与贾跃亭面谈,最终达成还款计划。7月7日,乐视移动偿还首期款项。
不过,从海通创世相关负责人的表示来看,还款并不多,“目前该笔借款于7月6日已经偿还了1%。”
这并不是乐视系可转债首次曝出违约危机。据财新一周前报道,上海奇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一只规模为8000万美元、投资于乐视可转债的私募基金,第一期7500万美元已于7月7日到期,乐视方面至今没有按照协议约定赎回可转债,已经构成违约。
证监会表示将加强停复牌监管
如果可转债的违约接连曝出,反映的是乐视系非上市体系的流动性危机。而上市体系乐视网因为停牌,股价还停留在4月14日的30.68元,在流动性危机曝出后,也躲过了股价的波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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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下班途中多种出意外情况不能算工伤
[律师回复] 对于上下班途中多种出意外情况不能算工伤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下班后因私回单位,受伤不能认定工伤
针对另一起职工在上班途中转车时,自己膝盖扭伤,并未出现交通事故的案例,衣小玫表示,该名职工并非在上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伤害,不符合认定条件,因此不能认定为工伤。不属于工伤的,没有规定要求单位承担何种责任。
离岗后发现职业病,一年内可申请工伤
衣小玫解释说,按照工伤保险有关政策规定,曾经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当时没有发现罹患职业病、离开工作岗位后被诊断或鉴定为职业病的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自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一年内申请工伤认定,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一)办理退休手续后,未再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退休人员
(二)劳动或聘用合同期满后或者本人提出而解除劳动或聘用合同后,未再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人员。上述人员,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职业病诊断鉴定书)中明确的用人单位,在该职工从业期间依法为其缴纳工伤保险费的,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分别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未依法为该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的,由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相关项目和标准支付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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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班途中见义勇为可认定为工伤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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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班途中途中车祸算工伤吗?
[律师回复] 员工下班变更回家路线,途中遇车祸算工伤吗问:上个月中旬的一天下午,我上完班骑自行车回家,正好碰到一位同事让我捎他一程。于是我就走另一条路,把他送到后,我就独自往家赶。在过一个十字路口时,与侧面来的一辆小面包车相撞,我的胳膊和头部受伤住院了。我向单位提出工伤申请,要求单位支付医疗费用,但单位说我下班没有按时回家,却绕远路送他人,不属于在上下班途中受伤,不能认定为工伤,从而拒付医疗费用。请问律师,单位的这种说法有依据吗下班搭载同事变更回家路线遇车祸真的不算工伤吗答:《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上下班途中包括职工正常工作时间上下班的途中,以及职工加班加点后上下班的途中。《条例》第十四条规定的‘上下班途中’,应是合理时间内经过合理路线。这个合理路线,可以理解为往返于工作单位和职工居住地的一个合理的路线。职工在正常下班后回家途中顺路搭载同事相应变更原来回家路线,延长相应回家时间,未违反常理,符合工友之间相互协助、关爱的良好的社会道德风尚,属于适当增加回家时间、变更回家路线的合理时间、合理路线的范畴,事由合理。你在送完同事后继续返家途中遭遇机动车事故伤害,符合《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应当认定为工伤的情形。依据《工伤保险条例》及其它相关法规规定,职工上下班途中,在合理时间和合理路线上遭遇机动车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判断合理时间和合理路线应当考虑适当增减时间和变更路线是否存在合理的事由及原因,即是否存在符合常理的情形以及适当变更路线、增减时间与遭遇机动车事故是否存在直接因果关系,而非机械、精确地理解上下班时间和路线。你正常下班后回家途中,顺路搭载同事相应变更原来回家路线,延长相应回家时间,未违反常理,符合工友之间相互协助、关爱的良好的社会道德风尚,且下班送同事与你遭遇机动车事故伤害之间不存在必然的直接因果关系,属于适当增加回家时间、变更回家路线的合理时间、合理路线的范畴,事由合理,故你在同事中途下车后继续返家途中遭遇机动车事故伤害,应当认定为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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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下情况下合同视为无效合同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合同。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合同。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6、格式条款和免责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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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事务
员工下班途中突发疾病死亡,请问能否视为工伤,该如何索取赔偿!
[律师回复]
首先,对你父亲的突发脑溢血导致死亡表述哀悼。
其次,我们还要依法办事,否则就没有依据。
最后,我们一起学习一下法律。《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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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职工有前款第
(一)项、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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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班途中途中出车祸,算工伤吗?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职工上班途中车祸,本人不负主要责任的算工伤。职工头天旷工,与
第二天上班途中交通事故认定工伤没有关系。根据《工伤保险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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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职工以上下班为目的、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单位和居住地之间的合理路线,视为上下班途中。人社部办公厅《关于工伤保险有关规定处理意见的函》人社厅函[2011]339号关于新《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第六项的规定如何理解和适用问题,经征得法制办和最高人民同意,并商公安部、交通运输部、铁道部,提出如下处理意见,请遵照执行:
一、该条规定的“上下班途中”是指合理的上下班时间和合理的上下班路途。
二、该条规定的“非本人主要责任”事故包括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和非本人主要责任的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和火车事故。其中,“交通事故”是指《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的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事件。“车辆”是指机动车和非机动车;“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包括广场、公共停车场等用于公众通行的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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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 下班回家途中, 算工伤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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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两个核心原则:合理时间、合理路线。1、合理时间是指,上下班有一个时间区域,具有正当性,可能早一点,可能晚一点。2、合理路线是指,路线有可能是回自己的住所,这个住所可能还不止一处;除此之外,往返于配偶、父母、子女的居住地,也算是合理路线。下文中,我们一起了解一下如何认定为工伤的上下班途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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