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农村户口转出后,原土地归谁所有
在这两点上,我们可以分为两个极端的情况进行讨论。
首先,当我们遇到农村土地产权确实状况时,那些已经迁移户口且其与父母共同作为土地承包主体的人。
在这种情境下,即使户口从家庭之中转移出去了,但由于该家庭仍然有其他成员共同享有农村集体土地的承包权,因此集体是无法随意收回他们所拥有的土地的。
其次,在涉及到土地确权问题时,如果那些已经迁移出去的户主,被视为农村土地确权的家庭户主的情况下。
那么依据我国现行的《土地承包法》,国家对于进入城市或者城镇定居的农民家庭的土地经营承包权是予以明确保障的,并严禁任何方式将退出土地承包权作为农民家庭进城落户的先决条件。
即便是所有土地承包户都已成功地完成了户口迁移手续,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也是没有权力轻易回收土地的。
《民法典》第五十五条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依法取得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从事家庭承包经营的,为农村承包经营户。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五条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有权依法承包由本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的农村土地。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剥夺和非法限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承包土地的权利。
二、农村户口转出原来的土地归什么
在这两点上,我们可以分为两个极端的情况进行讨论。
首先,当我们遇到农村土地产权确实状况时,那些已经迁移户口且其与父母共同作为土地承包主体的人。
在这种情境下,即使户口从家庭之中转移出去了,但由于该家庭仍然有其他成员共同享有农村集体土地的承包权,因此集体是无法随意收回他们所拥有的土地的。
其次,在涉及到土地确权问题时,如果那些已经迁移出去的户主,被视为农村土地确权的家庭户主的情况下。
那么依据我国现行的《土地承包法》,国家对于进入城市或者城镇定居的农民家庭的土地经营承包权是予以明确保障的,并严禁任何方式将退出土地承包权作为农民家庭进城落户的先决条件。
即便是所有土地承包户都已成功地完成了户口迁移手续,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也是没有权力轻易回收土地的。
《民法典》第五十五条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依法取得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从事家庭承包经营的,为农村承包经营户。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五条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有权依法承包由本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的农村土地。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剥夺和非法限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承包土地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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