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协议书需要具备哪些要素才具有法律效力

最新修订 | 2024-0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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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理昕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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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确保劳动协议具有法律效力的关键在于:双方需具备民事行为能力,协议内容真实自愿,不违反法律及公序良俗,并经双方签字盖章。协议应包含:用人单位信息、劳动者个人信息(姓名、住址及身份证号)、合同起止日期、工作职责、工作场所、合理工作时间、薪资待遇、社保理赔标准、劳动安全保护和相关法律规定的所有必要条款。
劳动协议书需要具备哪些要素才具有法律效力

一、劳动协议书需要具备哪些要素才具有法律效力

要确保劳动协议具备法律效力,必须关注以下几点要求:

首先,签署协议的双方必须均拥有合法的且适格的民事行为能力

第二,协议中的每一项表述均需表达出签约方的真意与自愿。

第三,协议的所有约定内容不得违反法律及行政法规的明确规定,亦禁止违反公共秩序与善良习俗。

最后,在达成共识后,各方需要亲自签名或加盖印章以确认相关责任义务的生效。

关于劳动协议应包含哪些具体内容,则有明确规定如下:

第一点是记载用人单位的全称,住所以及法人代表或主要负责人员。

第二,需要注明劳动者的真实姓名,住址及其可以证明身份的有效身份证号码。

第三,协议中应对劳动合同起止日期进行明确。

第四,应详细描述工作职责和工作场所。

第五,必须确定合理的工作时间和合理的休息权。

第六,支付给劳动者适当的薪资待遇。

第七,落实符合相关法规社会保险项目理赔标准。

第八,设定必要的劳动安全保护措施以及职业伤害防护方法。

第九,按照相关法规,还需明确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诸多事项。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二、劳动协议书怎样写才有法律效力

要确保劳动协议具备法律效力,必须关注以下几点要求:

首先,签署协议的双方必须均拥有合法的且适格的民事行为能力。

第二,协议中的每一项表述均需表达出签约方的真意与自愿。

第三,协议的所有约定内容不得违反法律及行政法规的明确规定,亦禁止违反公共秩序与善良习俗。

最后,在达成共识后,各方需要亲自签名或加盖印章以确认相关责任义务的生效。

关于劳动协议应包含哪些具体内容,则有明确规定如下:

第一点是记载用人单位的全称,住所以及法人代表或主要负责人员。

第二,需要注明劳动者的真实姓名,住址及其可以证明身份的有效身份证号码。

第三,协议中应对劳动合同起止日期进行明确。

第四,应详细描述工作职责和工作场所。

第五,必须确定合理的工作时间和合理的休息权。

第六,支付给劳动者适当的薪资待遇。

第七,落实符合相关法规的社会保险项目理赔标准。

第八,设定必要的劳动安全保护措施以及职业伤害防护方法。

第九,按照相关法规,还需明确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诸多事项。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为了确保劳动契约具备充分的法律效力,至关重要的是双方当事人必须拥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并且在签订合同时必须确保证实出于自愿,避免任何违背国家法律以及社会公共道德的行为。此外,该协议还需要经过双方的签字与盖章予以确认。在具体内容方面,劳动协议应当载明:雇主的详细信息;劳动者的个人资料(如姓名、居民居住地址以及身份证号码等);明确的合同起始与终止日期;详尽的工作职责描述;工作地点的具体位置;合理的工作时间安排;明确的薪资福利待遇;社保理赔的具体标准;以及关于劳动安全保障的相关法律规定所要求的所有必备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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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人(签章):
共同借款人(签章):
日期:
1、在民间借贷中,借据是主张债权的重要凭证,因此,在借款给他人时,应要求对方出具规范、无涂改的借条,并附上联系方式和身份证号码等信息。给付对方借款时,尽量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进行,并保留好转账凭证。
2、明确区分借条和欠条。不要贪图简单方便就让借款人出具一份欠条,欠条只能表明当事人之间存在债权债务关系,债权债务关系有多种,如拖欠劳务费、货款、赔偿款、房租等,都可以以欠条形式出现,因此,欠条本身无法直接对应借贷关系,会增加诉讼风险。
3、借条尽量简洁明了,不要用模棱两可的语言。比如:陈某借刘某十万元。这样的语言无法明确是谁向谁借钱,应当用“借给”而不是“借”,没有明确方向性。
4、借款人要谨慎书写借条,特别是在尚未收到借款以及没有借贷事实的情况下,轻易书写借条,将可能承担没有得到借款但需要偿还借款的风险。
5、在还款时,要及时让对方出具收条,并保存好还款凭证,当借款全部还清时,要及时收回借条。
利率要合乎规定。民间借贷利率可适当高于银行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含利率本数)。否则,超过部分的利息不受保护。借贷分为有息借贷和无息借贷两种,其中公民之间的生产经营性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生活性借贷利率。《合同法》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时,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目前,国家规定民间借贷款利率最多为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4倍。高利贷的利率不受国家保护。可以约定利息,但利息不得高于同期银行利率的四倍,高出的不会支持。如果没有约定利息,根据《合同法》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公民之间的个人借款如果没有约定利息,就视为没有利息。欠条,没有约定的,也是没有利息,但是过了还款日,没有还的,到时可以要求按银行利息计算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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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协议书要具备哪些条件才具有法律效力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离婚协议书要具备哪些条件才具有法律效力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离婚协议书应该具备哪些条件才具有法律效力
一、离婚协议书是集人身关系、财产关系、抚养关系为一体的综合书面约定。
对于人身关系的约定,即是否同意离婚的约定,是不能用书面契约来约束的,即法律不会干涉当事人之间是否同意离婚的意思表示反复更改,但一旦当事人进行了要式登记,即办理了相关的离婚登记,法律就对离婚的事实予以确认。但如果仅仅是双方书面约定好一起办理离婚手续,但一方反悔,法律上也不会赋予另一方强制执行权,也不会授予有强制认可权。
二、离婚协议书中涉及的财产关系、子女抚养与人身关系的意思表示是紧密相连互为一体的,既然离婚没有成就,财产、子女的约定自然也没有生效。
当事人对离婚协议中的意思表示是针对当时特定的环境背景、特定的心理状态作出的。当然,虽然离婚协议没有生效,但一旦签订有过离婚协议,其协议内容往往会成会根据具体案情判决的重要的参考依据。因此,不能说离婚协议没有作用。
三、《合同法》第二条第二款规定婚姻、收养、监护等协议不适用《合同法》的原因,就是因为这类协议是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
有的当事人离婚过程是痛苦和漫长的,在反复拉剧式的讨价还价过程中,可以产生二份甚至若干份离婚协议,当事人最终会依据最后一份离婚协议办理离婚登记手续。
首先应该强调,在民政局备案的那份离婚协议应具有最强的效力,除非当事人在之后的时间另有约定。既然已办理离婚登记,在民政局登记之前所产生的离婚协议书自然也具备了生效条件。若民政局备案的离婚协议书中涉及到的约定,以民政局备案的协议书中的约定为准;若民政局备案的离婚协议约定没有涉及到而之前的离婚协议书有详细的可操作的具体描述,应该说该约定为有效,对双方具有约束力。若民政局离婚登记中的离婚协议没有涉及,而之前的几份离婚协议中的约定有矛盾的,以最后一份离婚协议书中的约定为准。
四、如果离婚协议中存在欺诈或胁迫的情节,即使离婚了,财产也分割了,但是只要在1年之内,一方就有权利提出要求重新分割。同时也有部分人士认为存在显失公平亦可重新确认。但是对已离婚协议中没有涉及的债权债务可重新确认。
影响担保效力的因素具体有哪些
[律师回复] 对担保效力发挥作用,使担保有效、失效或效力发生改变的因素,概括起来有如下方面:
1、担保主体因素
担保主体是否合格。直接影响担保有无效力。法律要求担保人必须具有担保的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具备代为清偿债务的资力,能独立承担所担保的债务责任。如果担保主体不合格,其担保均无法律效力。
2、担保内容因素
担保合同中设定的权利和义务合法,是法律承认其效力并予以保护的基础,也是担保发生法律效力的前提。如果担保的内容不合法,比如担保主体的意思表示不真实、担保合同的标的物为法律所禁止等,则所设立的担保自始不发生法律效力。
3、担保形式因素
担保合同均采用书面形式,目的是为了避免担保发生纠纷时不易分清责任。不采用书面形式而设定的担保,除当事人对口头担保合同不存在争议外,一般来说属无效担保。
4、担保的变更、解除、撤销因素
担保合同生效后,担保当事人变更、撤销、解除担保合同的行为,都会改变担保的效力。
5、不可抗力因素
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不可抗力的客情况,可以因自然原因如地震、台风而发生,也可以因社会原因如战争而发生。不可抗力对担保效力的影响,表现为:
(1)使担保效力及于的标的物灭失;
(2)使担保效力及于的范围缩小;
(3)改变原有的担保效力。
6、法律因素
法律对已设定并已生效的担保合同一般无溯及既往的效力,但新法对在新法颁布前已设定生效而颁布后履行的担保合同的效力会发生影响。
7、政策因素
在担保合同合法有效的情况下,国家政策的改变,会影响已存有的担保效力,表现在:
(1)改变担保人的担保资力状况。例如在保证关系存续期间遇有国家政策调整,保证人被迫停产,使其原存有与担保债务相当的财力下降,履行能力减弱,从而使保证的效力发现实现困难。
(2)改变担保物的管理权限。例如,抵押人对提供担保的抵押物享有处分权,后因国家政策的改变,使抵押人丧失该抵押物的处分权,造成抵押担保效力实现会发生迟延。
8、被担保的合同效力因素
担保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无效。因此,被担保的合同是否有效,会影响担保合同的效力。应该指出的是,被担保的合同合法有效,是担保合同有效的前提条件,但不是担保合同有效的唯一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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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响担保效力的因素具体有哪些
[律师回复] 对担保效力发挥作用,使担保有效、失效或效力发生改变的因素,概括起来有如下方面:
1、担保主体因素
担保主体是否合格。直接影响担保有无效力。法律要求担保人必须具有担保的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具备代为清偿债务的资力,能独立承担所担保的债务责任。如果担保主体不合格,其担保均无法律效力。
2、担保内容因素
担保合同中设定的权利和义务合法,是法律承认其效力并予以保护的基础,也是担保发生法律效力的前提。如果担保的内容不合法,比如担保主体的意思表示不真实、担保合同的标的物为法律所禁止等,则所设立的担保自始不发生法律效力。
3、担保形式因素
担保合同均采用书面形式,目的是为了避免担保发生纠纷时不易分清责任。不采用书面形式而设定的担保,除当事人对口头担保合同不存在争议外,一般来说属无效担保。
4、担保的变更、解除、撤销因素
担保合同生效后,担保当事人变更、撤销、解除担保合同的行为,都会改变担保的效力。
5、不可抗力因素
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不可抗力的客情况,可以因自然原因如地震、台风而发生,也可以因社会原因如战争而发生。不可抗力对担保效力的影响,表现为:
(1)使担保效力及于的标的物灭失;
(2)使担保效力及于的范围缩小;
(3)改变原有的担保效力。
6、法律因素
法律对已设定并已生效的担保合同一般无溯及既往的效力,但新法对在新法颁布前已设定生效而颁布后履行的担保合同的效力会发生影响。
7、政策因素
在担保合同合法有效的情况下,国家政策的改变,会影响已存有的担保效力,表现在:
(1)改变担保人的担保资力状况。例如在保证关系存续期间遇有国家政策调整,保证人被迫停产,使其原存有与担保债务相当的财力下降,履行能力减弱,从而使保证的效力发现实现困难。
(2)改变担保物的管理权限。例如,抵押人对提供担保的抵押物享有处分权,后因国家政策的改变,使抵押人丧失该抵押物的处分权,造成抵押担保效力实现会发生迟延。
8、被担保的合同效力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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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协议书应该具备哪些要求才具有法律效力
[律师回复] 离婚协议书应该具备哪些条件才具有法律效力
一、离婚协议书是集人身关系、财产关系、抚养关系为一体的综合书面约定。
对于人身关系的约定,即是否同意离婚的约定,是不能用书面契约来约束的,即法律不会干涉当事人之间是否同意离婚的意思表示反复更改,但一旦当事人进行了要式登记,即办理了相关的离婚登记,法律就对离婚的事实予以确认。但如果仅仅是双方书面约定好一起办理离婚手续,但一方反悔,法律上也不会赋予另一方强制执行权,也不会授予有强制认可权。
二、离婚协议书中涉及的财产关系、子女抚养与人身关系的意思表示是紧密相连互为一体的,既然离婚没有成就,财产、子女的约定自然也没有生效。
当事人对离婚协议中的意思表示是针对当时特定的环境背景、特定的心理状态作出的。当然,虽然离婚协议没有生效,但一旦签订有过离婚协议,其协议内容往往会成会根据具体案情判决的重要的参考依据。因此,不能说离婚协议没有作用。
三、《合同法》第二条第二款规定婚姻、收养、监护等协议不适用《合同法》的原因,就是因为这类协议是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
有的当事人离婚过程是痛苦和漫长的,在反复拉剧式的讨价还价过程中,可以产生二份甚至若干份离婚协议,当事人最终会依据最后一份离婚协议办理离婚登记手续。
首先应该强调,在民政局备案的那份离婚协议应具有最强的效力,除非当事人在之后的时间另有约定。既然已办理离婚登记,在民政局登记之前所产生的离婚协议书自然也具备了生效条件。若民政局备案的离婚协议书中涉及到的约定,以民政局备案的协议书中的约定为准;若民政局备案的离婚协议约定没有涉及到而之前的离婚协议书有详细的可操作的具体描述,应该说该约定为有效,对双方具有约束力。若民政局离婚登记中的离婚协议没有涉及,而之前的几份离婚协议中的约定有矛盾的,以最后一份离婚协议书中的约定为准。
四、如果离婚协议中存在欺诈或胁迫的情节,即使离婚了,财产也分割了,但是只要在1年之内,一方就有权利提出要求重新分割。同时也有部分人士认为存在显失公平亦可重新确认。但是对已离婚协议中没有涉及的债权债务可重新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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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离婚协议书中涉及的财产关系、子女抚养与人身关系的意思表示是紧密相连互为一体的,既然离婚没有成就,财产、子女的约定自然也没有生效。
当事人对离婚协议中的意思表示是针对当时特定的环境背景、特定的心理状态作出的。当然,虽然离婚协议没有生效,但一旦签订有过离婚协议,其协议内容往往会成会根据具体案情判决的重要的参考依据。因此,不能说离婚协议没有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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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应该强调,在民政局备案的那份离婚协议应具有最强的效力,除非当事人在之后的时间另有约定。既然已办理离婚登记,在民政局登记之前所产生的离婚协议书自然也具备了生效条件。若民政局备案的离婚协议书中涉及到的约定,以民政局备案的协议书中的约定为准;若民政局备案的离婚协议约定没有涉及到而之前的离婚协议书有详细的可操作的具体描述,应该说该约定为有效,对双方具有约束力。若民政局离婚登记中的离婚协议没有涉及,而之前的几份离婚协议中的约定有矛盾的,以最后一份离婚协议书中的约定为准。
四、如果离婚协议中存在欺诈或胁迫的情节,即使离婚了,财产也分割了,但是只要在1年之内,一方就有权利提出要求重新分割。同时也有部分人士认为存在显失公平亦可重新确认。但是对已离婚协议中没有涉及的债权债务可重新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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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偷录的录音录像怎么才能具备法律效力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民事诉讼诉法》第63条规定,证据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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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书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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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由此可见,录音、录像等视听资料是我国法定的证据类型之一。只是由于视听资料特有的易修改、难鉴定等特点,容易被人为的剪接、洗擦甚至能过模仿、叠音等方式造假,使得司法实践中对私下偷录的录音、录像证据的采用持非常谨慎的态度。《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68条规定,以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方法取得的证据,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第69条规定:下列证据不能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一)未成年人所作的与其年龄和智力状况不相当的证言;
(二)与一方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有利害关系的证人出具的证言;
(三)存有疑点的视听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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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书证原件或者与书证原件核对无误的复印件、照片、副本、节录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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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有其他证据佐证并以合法手段取得的、无疑点的视听资料或者与视听资料核对无误的复制件;
(四)一方当事人申请人民依照法定程序制作的对物证或者现场的勘验笔录。偷录的录音、录像要成为判决依据,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录音、录像证据必须合法取得。双方谈话交流时不存在欺诈、威胁、引诱、收买、骗取等恶意形式,是善意和必须的,是为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和查明真实案情而不得不为之;
二、录音、录像虽未经对方同意,但不存在侵害他人合法权益获或者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情形;
三、、录音中谈话人身份明确、内容清晰、无疑点、未经剪接或者其他形式的伪造;
四、录音的内容限于与案件相关的具有法律意义的民事行为或活动,不得侵犯他人隐私、商业秘密,当必须录制他人商业秘密时,应保证不予作为其他用途和擅自向外传播扩散;
五、对方当事人未提出异议或提出异议但没有足以反驳的相反证据。与此同时,录音、录像资料可以结合其他证据,通过完整的证据链进行综合、全面分析判断,最大程度还原客观事实,实现证明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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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成交通事故具备什么要素
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常常因为对法律知识了解的很少,而导致自己没有办法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所以我们需要多多了解一些于自己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篇文章为您整理了一些关于构成交通事故具备什么要素的法律知识,请阅读文章详细内容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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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
我们公司是卖医疗器械的,最近我谈了一笔生意,所以想问一下医疗设备租赁合同咋写的啊?
[律师回复] 出租人:___________(甲方)
承租人:___________(甲方)
签定地点:________________
签定时间:________________
根据合同法,经双方友好协商一致,特签定本合同。
一、设备清单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租用期限
1.甲方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为乙方提供以上设备的租赁服务。租期_____天,租金_____元/台/天。合计______________。(人民币)
2.乙方决定租用此设备后,应交纳该设备同等金额货款作为押金,方可提取该设备。乙方归还该设备时,将租金一次性全额付给甲方,甲方同时退还乙方押金。
3.租赁物交付的时间、地点、方式及验收:出租人在合同签定地点将租赁物交给承租人,承租人开机实地实物验收,承租人签定本合同表示对该租赁物已验收。
三、注意事项
1.乙方在租用期间不得转租,不能中途退租;乙方不能擅自拆改设备,必须妥善正确使用,确保设备完好无损,否则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2.乙方未和甲方签定续租合同则承租人需在租期结束的第_________天把所租机器退还。如要续租,双方需重新签定新租赁合同,甲方有权在本合同逾期后的任何时候收回该设备及收取必要的逾期费用。
四、补充规定
1.经费赔偿
如承租人在使用时造成所租机器损坏,则按以下项目赔偿:
(1)外壳:损伤不影响外观赔偿_________元;损伤影响外观赔偿________元;
(2)镜头/显示屏:有划痕不影响使用________元;影响使用按市场价赔偿;
(3)灯泡/主板损坏:_________元(按实际市场价赔偿)
(4)其他附件:如无法修复则按市场价赔偿;
2.本合同未叙详尽并需补充之事,双方应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
3.医疗设备租赁合同未作规定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执行。
4.本合同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自双方签字日起生效。
承租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或委托承办人: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租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或委托承办人: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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