仅由律师得以正式接触在押的当事人,了解事件的详细情况以及获取对当事人有利的证据,以便为他们制定出妥善的辩护策略来保护其合法权益。
我们的辩护律师将始终遵循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依照法定标准及道德规范认真践行辩护代理责任,秉持全力以赴地提高辩护效果与工作水平,以此切实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并推动司法公正。
而当我方进入法庭审判环节时,接受法律援助机构指定负责刑事法律援助事务的律师不仅需要会见被告人并进行会面记录的制作,还要审阅相关卷宗并复制主要案卷资料。
对于人民法院决定进行公开审理的案件,辩护律师应积极准备开庭事宜;
全程参与庭审过程,充分发挥质证力量,陈述清晰明确;
提出具有针对性与具体性的辩护意见,同时向人民法院递交书面对策性辩护意见。
对于人民法院决定不采用公开审理方式的案件,辩护律师亦须在收到人民法院发出的不采取公开审理的通知后10天内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辩护意见。
《关于开展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的办法》第二十条
辩护律师应当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依法规范诚信履行辩护代理职责,勤勉尽责,不断提高辩护质量和工作水平,切实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司法公正。
在审判阶段,接受法律援助机构指派承办刑事法律援助案件的律师应当会见被告人并制作会见笔录,应当阅卷并复制主要的案卷材料。
对于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的案件,辩护律师应当做好开庭前的准备;参加全部庭审活动,充分质证、陈述;发表具体的、有针对性的辩护意见,并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辩护意见。对于人民法院不开庭审理的案件,辩护律师应当自收到人民法院不开庭通知之日起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辩护意见。
二、家属作为辩护人在上诉期间可以会见吗
仅有执业律师获授权进行会面。
在此建议您尽快安排与当事人的有效会晤,以便更为深入地理解案件实情,收集对己方有利的证据,进而策划出完善的辩护策略,尽全力捍卫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作为辩护律师,务必坚守尊重客观真实、严格遵循法律这一原则,并应依法依规,诚信地履行辩护代理职责。
除此之外,要时刻保持勤恳负责的精神,致力于提升辩护工作的质量与水准,以确实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推动司法公正实现。
在审判环节,接受法律援助机构指派承办刑事法律援助案件的律师需会见被告人并记录会谈内容,同时也应阅览卷宗并复印关键性的案卷资料。
对于由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的案件,辩护律师务必提前做好开庭准备;
参与全程的庭审活动,充分展开质证与陈述;
提出详细且针对性强的辩护观点,并于法庭结束后提交书面辩护意见至人民法院。
而针对人民法院不开庭审理的案件,辩护律师应于收到人民法院不开庭通知之日起的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辩护意见。
《关于开展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的办法》第二十条
辩护律师应当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依法规范诚信履行辩护代理职责,勤勉尽责,不断提高辩护质量和工作水平,切实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司法公正。
在审判阶段,接受法律援助机构指派承办刑事法律援助案件的律师应当会见被告人并制作会见笔录,应当阅卷并复制主要的案卷材料。
对于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的案件,辩护律师应当做好开庭前的准备;参加全部庭审活动,充分质证、陈述;发表具体的、有针对性的辩护意见,并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辩护意见。对于人民法院不开庭审理的案件,辩护律师应当自收到人民法院不开庭通知之日起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辩护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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