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特定情况下,劳动者有权根据如下各项原则申请解除劳动关系,同时依照其在单位服务的年限享有获得经济补偿金的权利:
首先,劳动者及用人单位可以通过自愿商谈达成解除劳动合约的共识;
其次,如果用人单位未能按照劳动合同中的承诺为劳动者提供充分的劳动安全保障或必要的工作环境条件时,劳动者同样有权利提出解除劳动关系;
再次,如用人单位未能按时足额向劳动者支付薪资待遇的行为,也可能构成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的合法理由;
此外,若用人单位未能依照法律规定按时足额为员工缴纳社保费用,劳动者同样拥有足够的权力选择离开;
除上述因素外,若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严重触犯了法律法规的标准,对劳动者的权益造成侵害,这也是劳动者申请解除劳动关系的有效法律途径之一;
最后,即使是由于某些欺诈、威胁等不正当手段导致劳动合同无效的情况出现,劳动者也有权申请解除劳动关系。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劳动者能要求用人单位一次性支付竞业限制补偿金吗
根据本协议规定,关于竞业禁止补偿金的支付方式和频率可以参照以下方案进行明确的约定:
即每月定额支付,且需要劳动者在离职后定期向用人单位提交其所就业状况的相关证明票据(如社保凭证、新的劳动关系合同等)。
用人单位将依照严格的程序对这些材料进行核实,以确保劳动者在离职之后确实未再从事与原公司存在竞争业务或职业的行为。
在此前提下,用人单位方可按约定的期限向劳动者发放相应的竞业禁止补偿金。
值得注意的是,若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就本条款达成一致并选择一次性支付形式的竞业禁止补偿金,那么便可在劳动者办理离职手续之际,由用人单位予以一次性发放完毕。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四)》第七条
当事人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约定了竞业限制和经济补偿,当事人解除劳动合同时,除另有约定外,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履行竞业限制义务,或者劳动者履行了竞业限制义务后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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