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婚前房产和婚后房产该怎么界定
房子的产权认定是以签订合同为准,不是以获得房产证的时间为准。
1、要看房子是在婚前还是婚后买的,婚前买的,就是一方个人的婚前个人财产,另一方无权分的。若是婚前一方买的,但婚前或婚后加了另一方的名字,则是双方的共同财产。
2、房子若是婚后买的,若双方对于房产没有特别约定,即使是只有一个人的名字,也是你们夫妻共同财产,应当平分。
3、但无论是婚前还是婚后买的,若一起还贷款了,婚后共同还贷款部分及增值部分,应平分。
第七十八条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二、婚前房产和婚后房产怎么界定
关于婚前房产与婚后房产的划分标准,主要是从两人领取结婚证的那一天起算,可以将之理解为是从婚前过渡至婚后的那个关键节点。
对于购买房屋的个体而言,他们真正获得所购房屋所有权的时间点应该是当他们完成房屋过户手续并成功拿到房产证这一刻。
例如,在婚前购置的商品房,若此房屋是有一方单独出资购买,那么这部房产就应被认定为是购买者在婚前所拥有的私人资产,归属于购买者个人所有;
若是在此房产上存在着双方共同支付相关款项的情况,那此房便应当按照双方各自投入的资金比例,来确定彼此对房屋的持有权,即实行按份所有制。
而在婚后购买的商品房方面,如果此房屋是用夫妻双方共同的房产投资购买的,那么它就会被视为夫妻共有房产,即便产权证明书上只标明了其中一方,也都属于夫妻共有的财产,双方共享所有权利,原则上是需要双方平分的。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