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并案侦查是否合法,需要看具体的情况。并案侦查要达到迅速破案的目的,必须有一个前提条件,即这些所并案件必须为同一个或同一伙犯罪分子所为,实质上就是对各案的犯罪分子做出同一认定的过程。
《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刑事案件处理程序规定》
第十八条几个公安机关都有权管辖的刑事案件,由最初受理的公安机关管辖。必要时,可以由主要犯罪地的公安机关管辖。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安机关可以在职责范围内并案侦查:(一)一人犯数罪的;(二)共同犯罪的;(三)共同犯罪的犯罪嫌疑人还实施其他犯罪的;(四)多个犯罪嫌疑人实施的犯罪存在关联,并案处理有利于查明犯罪事实的。
二、刑事案件并案侦查合法吗
关于刑事案件的并案侦查是否合法等问题,这还需根据实际情况来具体分析。
为了实现案件的快速侦破,我们首先要有一个基本的认识,那就是所涉及到的案件均应是由相同或相似的犯罪分子实施的,这实际上是对各案犯罪分子进行统一确认的过程。
法律依据如下: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规定,若公安机关对已被拘留之人,经审查认为需要予以逮捕的话,他们应该在拘留期限之后的三日内,向当地人民检察院提交审查批准申请。
但在特定情况下,他们也有权请求延长审查批准时间至一天至四天不等。
然而,对于那些流窜犯案、多次作案或是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人来说,他们请求的审查批准的时间则可以适度延迟至三十日。
在收到公安机关提交的逮捕申请书后,最高检察机关应当在七日内做出批准逮捕或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如若得到的是不批准逮捕的回复,那么公安机关将会在接获通知时立即释放当事人,同时亦会尽快告知人民检察院案件实际执行情况。
对于那些仍须进一步侦查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者,政府会按照法律程序实施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措施。
《刑事案件处理程序规定》第十八条几个公安机关都有权管辖的刑事案件,由最初受理的公安机关管辖。
必要时,可以由主要犯罪地的公安机关管辖。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安机关可以在职责范围内并案侦查:
(一)一人犯数罪的;
(二)共同犯罪的;
(三)共同犯罪的犯罪嫌疑人还实施其他犯罪的;
(四)多个犯罪嫌疑人实施的犯罪存在关联,并案处理有利于查明犯罪事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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