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取保候审应由谁取保
对于符合相关规定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而言,他们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辩护人皆有权利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而决定取保候审是否获批的主体机构包括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以及人民法院。当这些机构收到取保候审的申请时,应在三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并且要在规定时间内做出决定。若不同意变更强制措施,则需向申请人明确告知这一决定,同时详细解释不同意的具体原因。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辩护人可申请取保候审。公安机关、检察院、法院应在收到申请后三日内处理,并在规定时间内作出决定。若不同意,需明确告知并解释原因。
二、取保候审人是否保花钱
在争取取保候审时,可选择提交保证人或缴纳保证金作为担保条件。
若被保释人士在此过程中严格遵守以下各项规定并未蓄意再次实施犯罪行为,待取保候审期限结束后,公安机关应无息全额归还其所交纳的保证金。
然而,若某人在遵守上述规定的情况下依旧故意重新犯案亦或是违反以下要求,公安机关有权没收其所交纳的保证金:
(1)未经负责执行的办案机构批准,不得擅自离开居住地所在区域;
(2)若居住地址、工作职务以及通讯联系方式等发生改变,须于二十四小时内向该办案机构进行汇报;
(3)在受到传唤时务必准时到达指定地点受审;
(4)严禁以任何形式干涉证人履行作证义务;
(5)禁止销毁、篡改证据或者串通口供。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一)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二)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三)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两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三、取保候审人多久可以出来结果
关于取保候审的审核流程以及具体决策的时间界限并无固定标准可言。概括而言,从申请人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至相关部门最终做出决定,所需时间往往为三个工作日以内。然而,对于较为复杂的事例情况,审核期限或许有所延长,但最长不应超过七个自然日。在这个过程中,负责审理的机构将综合衡量案情的严重程度、犯罪情节及嫌疑人或者被告者的人身危害指数等多个角度开展深入评估和全面审查。当申请人所提供的担保金额或者保证人资质符合法定要求且被申请人具备取保候审资格时,例如其有可能被判定实施管制、拘役或者单独适用附加刑,或者预计将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之重罪刑罚并且采纳取保候审措施不会对社会安全造成任何潜在威胁,那么审核通过的几率将会相对较高。反之,若未能获得批准,相关部门亦会向申请人说明拒绝的原因。
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辩护人可申请取保候审。公安机关、检察院、法院应在收到申请后三日内处理,并在规定时间内作出决定。若不同意,需明确告知并解释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