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拘留证上所注明的落款日期,往往都以执法部门依法签发该拘留证的那一天作为依据来予以确认。在实践操作过程中,这一具体的日期应当被严谨地、清晰地以及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记载。其意义在于,它象征着刑事拘留这种强制性的法律手段正式开始实施的起始时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拘留的条件】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刑事拘留证落款日期,依据执法部门签发日确认,需要严谨、清晰记录并遵循法定程序。此日期标志着刑事拘留这一法律强制措施的正式启动,对确保法律执行透明、公正至关重要。
二、刑事拘留最快多久放人
2、若公安机关对已处于拘留状态的嫌疑人,认为需要进一步进行逮捕的处理时,应于拘留期满后的第3个工作日内提出申请并采取行动,但遇有较为特殊的情形,可适当延长至1至4个工作日之内。
3、针对那些流窜犯案、累次触法、组团违法等具有重大犯罪嫌疑的人员,其提请司法审查和批准逮捕的时间可予以延长至最多达30个自然日之久。
在此期间,检察机关则须在收到上报材料之日起的7个工作日内做出决定,是否同意批捕嫌疑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三、被刑事拘留家属怎么办手续
在亲属获悉亲人身陷囹圄、陷入刑事拘禁之际,首当其冲之举便是密切关注办理本案机构所指控的具体罪行与羁押地点究竟何在。而后,务必迅速地委托代理律师,让其得以会见羁留在牢狱之中的嫌疑犯人,并为之提供严谨而深入的法律对策与支持。家庭成员们也需着手筹备一些日常生活必需品,唯一条件是这些物品必须完全适合于牢房囚室的规定要求。在此过程中,我们呼吁广大家人朋友要以平和镇静的心态去面对这个困难时期,切莫轻举妄动,以免对司法程序的严谨运行带来任何不必要的打扰或阻碍。在嫌疑人被拘禁期间,家属无法直接同嫌疑人沟通交流事件的具体细节内容,然而,律师却有权且应当依照当事人的授权代理将合乎法规与道义的信息传达给对方。除此之外,家人们还需要时刻警觉着办理事件机构所发出的相关通知,预备好积极配合可能出现的各类调查工作。
刑事拘留证落款日期,依据执法部门签发日确认,需要严谨、清晰记录并遵循法定程序。此日期标志着刑事拘留这一法律强制措施的正式启动,对确保法律执行透明、公正至关重要。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