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取保候审期限届满之后,仍然存在着被再次起诉的可能性。取保候审仅仅是一项刑事诉讼程序中的强制性措施,并不意味着案件的审理已经结束。若在取保候审期间,案件的调查和审查起诉工作尚未完成,并且获取到了充足的证据以证实犯罪嫌疑人确实有罪,那么便有可能对其进行再次起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期限及其解除】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取保候审期满后,仍面临被再诉风险。此措施仅为刑诉中临时性强制手段,非案件终结标志。若期间调查、审查起诉未结,且证据确凿表明嫌疑人犯罪,则可能重启起诉程序。因此,取保候审结束并不等同于案件彻底了结。
二、办取保候审要哪些程序
关于办理取保候审所需遵循的法定程序如下:
其次,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以及人民法院收到取保候审申请之后,必须在七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批准的明确答复;
最后,公安机关在执行取保候审时,需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当面宣读并送达《取保候审决定书》。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三、取保候审后三个月警察通知去做笔录怎么办
在取保候审期间,接到公安机关关于进行笔录环节的通知属正常执法流程。请务必准时到达指定地点,并以诚恳、真实的态度详尽阐述与事例相关的所有情况。请切记,取保候审并非意味事例审理已经结束,警方或许需要更深入地探究该事项的细节部分,或是对证据进行核验,亦或收集新的有效资讯。在接受笔录提问时,务必要保持沉着冷静并且表现出诚实可靠的态度,用简洁明了的方式回答问题。请确保你对自己所作的陈述负有责任,尽量避免提供虚假陈述或故意隐瞒关键事实,因为这可能会引发严重的法律后果。若对于某些问题感到困惑或不甚理解,可向警方提出请求,以便他们能给予进一步的解释说明,但请勿随意揣测或捏造事实。倘若你对自身表述的准确性有所疑虑,也可以事先寻求律师的专业建议。
取保候审期满后,仍面临被再诉风险。此措施仅为刑诉中临时性强制手段,非案件终结标志。若期间调查、审查起诉未结,且证据确凿表明嫌疑人犯罪,则可能重启起诉程序。因此,取保候审结束并不等同于案件彻底了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