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取保候审不批准的原因主要有哪些内容
关于被法院拒绝批准取保候审申请的情况,通常主要涉及到以下几种常见因素:
首先,若犯罪嫌疑人和被告可能会被判决处以较为严重的刑事惩罚,例如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并在不存在社会危害性行为的前提下,那么他们的取保候审申请很可能无法得到批准;
其次,当犯罪嫌疑人和被告存在多次犯罪、持续犯罪、流窜犯罪等恶劣情节时,他们的取保候审申请也很难得到批准;
此外,如果犯罪嫌疑人和被告在被捕后又犯下新的罪行,对受害者、举报者、控告者进行打击报复,或者试图采取自杀、逃亡等极端手段来逃避法律制裁,这些都将导致他们无法满足取保候审的相关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
【逮捕的条件】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
(一)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
(二)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
(五)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
批准或者决定逮捕,应当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涉嫌犯罪的性质、情节,认罪认罚等情况,作为是否可能发生社会危险性的考虑因素。
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或者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曾经故意犯罪或者身份不明的,应当予以逮捕。
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
法院拒绝取保候审常因:犯罪嫌疑人或被告面临重刑风险且无社会危害,多次、持续或流窜犯罪史,以及被捕后新犯罪、报复受害者/举报人/控告人或企图自杀、逃亡等极端行为,均不符合取保候审条件,故申请易遭驳回。
二、取保候审开庭前几天会收押吗
取保候审这一执法手段,乃是在我国刑事诉讼程序之中针对犯罪嫌疑者或被告人所采取的一种刑事制裁措施。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尽管所有的被取保候审者都仍旧存在可能触犯法律的风险,他们仍有可能面临着未来被法院判处相应刑罚的命运。
在现实的司法实践过程中,当法院经过严格审查,认定对那些已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无法适用缓刑时,通常会在案件开庭审理过后立即作出对被告人执行逮捕的决定。
这样一来,原本处于取保候审状态下的被告人们就有可能在案件正式开庭后立刻遭到收监拘禁的境遇。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第六十八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
三、取保候审开完庭会怎么判
取保候审作为一项重要的刑事诉讼程序手段,其执行与否及其对审判结果产生的影响受到诸多复杂变量的制约和改变。在通常情况下,法庭需要对所提交的案件材料、相关证据的可靠性以及被告对于犯罪行为的承认程度等多方面信息进行深入评估与权衡。一般而言,如果证据链条完整且确凿无疑,那么被告很可能会被判定为有罪。然而,实际判决结果还会受到其他诸多因素的影响,如被告是否存在自首情节、是否有立功表现、是否属于初次犯罪等等。一旦被告被判定为有罪,其可能面临的判决结果将涵盖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等主要刑罚,同时也可能涉及到罚金、剥夺政治权利等附加刑罚。值得强调的是,每一起案件的具体判决结果都应依据其独特的事实情况进行判断,因此无法给出一个统一的结论。
法院拒绝取保候审常因:犯罪嫌疑人或被告面临重刑风险且无社会危害,多次、持续或流窜犯罪史,以及被捕后新犯罪、报复受害者/举报人/控告人或企图自杀、逃亡等极端行为,均不符合取保候审条件,故申请易遭驳回。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