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夫妻双方一方还贷款,分割财产怎么办理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如有一方独自承担起偿还贷款之责,当涉及到离婚财产分配问题时,便需综合多项因素加以具体考量。首要之事,若此笔贷款得以被用在购置夫妻共有的房产或者其他共有财产之上,那么所偿还的款项亦应当被视作夫妻共同拥有的财产。在进行财产分割之时,通常会依据夫妻双方对于家庭财产的贡献程度、婚姻持续时间的长短以及双方的经济状况等多个因素,来确定每个人所占有的份额。举例来说,倘若在婚姻生活中,某一方主要负责通过工作赚取收入以偿还贷款,而另一方则主要负责照料家庭事务,那么在进行财产分割时,便可能会适当考虑到这种情况,为主要负责偿还贷款的那一方提供一定程度的倾斜和优待。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婚姻期间,一方独自还贷,离婚时财产分配需综合考虑。若贷款用于共有财产,还款视为共同财产。分割依据贡献、婚期长短及经济状况。如一方主还贷,另一方主家务,分割时或倾向还贷方,以示公平。
二、夫妻双方一方不同意离婚要怎么办
根据我国的现行法规,离婚方式主要分为两种:
首次为前往市民政部门自愿达成的和平协商离婚;
其次则为经由法院裁决而成的公诉离婚。
如若有任何一方表示反对离婚,那么唯一可行的途径就唯有诉讼至法院并完成离婚事宜。
在这种情况下,任意一方均可独自发起离婚程序,只需将《离婚起诉书》以正式的形式提交给相应的法院即可。
随着法院立案受理立案,他们将会向当事双方宣派传票,告知审理此案的具体时间安排。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三、夫妻双方一方不知情的情况借钱违法吗
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若有一方未经配偶知情同意而对外举债,其借贷行为是否合法并不可以一刀切地进行评价。通常情况下,倘若所欠款项是为了满足家庭日常生计所需,即便是某位配偶对其毫不知情,此类负债通常仍将被视为夫妇间的共同债务。然而,若所负债务超越了家庭日常生活所需,并且债权方无法提供证据证明此笔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基于夫妻双方的共同意愿,那么在此种情况下,未获知悉此事的配偶则无需承担还款义务。举例来说,若有一方以赌博、吸毒等非法活动为由向外借款,那么这类债务不仅不符合夫妻共同债务的定义,而且借款行为本身甚至可能涉及到法律问题。总而言之,对于此类问题的判断,我们需要结合借款目的、借款数额大小以及家庭收支状况等多方面因素进行全面考虑和评估。
婚姻期间,一方独自还贷,离婚时财产分配需综合考虑。若贷款用于共有财产,还款视为共同财产。分割依据贡献、婚期长短及经济状况。如一方主还贷,另一方主家务,分割时或倾向还贷方,以示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