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职务之便收取贿赂犯什么罪

最新修订 | 2024-0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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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利用职权受贿可构成犯罪,这是有明确法律规定的。《刑法》里写得清楚,国家工作人员要是索要或非法收受财物,为了自己的私利,就要被受贿罪惩处。处罚会根据受贿的金额和情节严重程度来定,要是轻一点,就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外加罚款;要是严重一点,就是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死刑,还可能会没收财产。
利用职务之便收取贿赂犯什么罪

一、利用职务之便收取贿赂犯什么罪

运用职权之便接受贿赂或许会被认定为受贿犯罪受贿罪主要是指在国家工作岗位上的人员,他们利用自己所拥有的权力来勒索他人财物,或者非法地接受他人给予的财物,以此来满足自己或他人的利益诉求。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如果国家工作人员能够借助自身职务的优势,向他人索要财物,或者是非法地获取他人财物,为他人提供利益,那么这种行为将被视为受贿罪行。

此外,国家工作人员们如果在经济往来事宜中,违背了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接受了各种名目的回扣及手续费,并且这些财物最终都被其私自占有,则也会受到同等的受贿罪惩罚。针对受贿罪的惩治力度,需要依据受贿的具体金额以及恶劣情节的严重程度来严格定义。通常情况下,如果受贿金额较大或者存在其他较为严重的情节,将会面临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处罚,同时还会伴随着罚金的缴纳。

然而,倘若受贿的金额巨大或者存在更为严重的情节,根据法律规定必须进行相应的审判,面临包括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在内的多种刑事责任,当然还可能面临罚款或者没收财产民事处罚

至于那些受贿金额特别庞大,或者具有特别恶劣情节的案件,将面临十年以上的有期徒刑甚至无期徒刑的严厉惩罚,同时还会被要求缴纳罚金或者没收全部财产。在极端情况下,情节特别严重者,甚至可能被判处死刑,并且还要承担没收全部财产的附加刑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

【受贿罪】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

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论处。

利用职权受贿可构成犯罪,根据《刑法》,国家工作人员索要或非法收受财物以谋私利,将受受贿罪惩处。处罚依受贿金额及情节严重度而定,轻则三年以下徒刑及罚金,重则十年以上徒刑,甚至死刑,并可能没收财产。

二、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是哪些罪

根据现行法律规定,擅自滥用职位于自己谋求私利的行为有可能构成职务侵占罪以及贪污罪

“利用职务之便”实际上意味着利用职权或者与职务相关的种种方便条件。

这种“职权”是指个人在其职务和岗位职责范围内拥有的实际权力;

而提到的“便利状态”并不等同于直接行使职务或岗位的权限,它更倾向于是借助个人享有的职权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或是通过他人的职务或地位上所获得的便利。

《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

【职务侵占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贪污罪】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三、利用职务之便贪占罪名怎么判

在职业岗位上不当使用其职权谋取私利行为,极有可能触及法律层面的贪污犯罪问题。对于该类型犯罪的量刑,主要是根据犯罪者所涉及的贪污钱款数额以及犯罪情节的轻重程度进行判断。若贪污金额达到一定数量或存在其他较为严重的情节,则将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惩罚,同时还需缴纳罚金。若贪污金额巨大或者存在其他更为严重的情节,那么将被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时还需缴纳罚金或者没收个人财产。然而,如果贪污金额特别巨大或者存在其他特别严重的情节,那么将面临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无期徒刑的严厉惩罚,并且还需缴纳罚金或者没收个人财产。另外,如果贪污金额特别巨大,且给国家和人民带来了特别重大的经济损失,那么将面临无期徒刑甚至死刑的最严厉惩罚,同时还需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在所有情况下,犯罪分子在犯罪之后的种种表现,例如是否主动投案自首或者协助破获相关事例,也将对最终的量刑产生重要影响。因此,对于这类犯罪行为的具体定罪量刑,必须要全面考虑到事例中的各种证据以及具体情况,才能做出准确的判断。

利用职权受贿可构成犯罪,根据《刑法》,国家工作人员索要或非法收受财物以谋私利,将受受贿罪惩处。处罚依受贿金额及情节严重度而定,轻则三年以下徒刑及罚金,重则十年以上徒刑,甚至死刑,并可能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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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职务之便收取贿赂是什么罪
如果有人滥用职权谋取私利,并且涉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并为其谋利,那么他可能就会构成受贿罪。受贿罪主要针对公职人员,这些人利用职权便利进行索贿或者受贿,属于违法行为。在法律判定时,会综合考虑受贿金额、行为恶劣程度以及为他人谋利的情况等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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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贪污贿赂罪中利用职权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
[律师回复] 贿赂罪中如何认定利用职权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 在一般情况下,简单确定,当行为人直接经过自己的职务行为,为请托人获取利益时,即构成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规则的罪;当行为人本身无职权能够直接使用,而经过其他国家作业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获取不正当利益时,构成刑法第三百八十八条规则的罪。 利用与职务有关的便利,即不是直接利用职权,而是利用本人的职权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而本人从中向请托人索取或存非法收受财物的行为。实践中,利用第三者职务上的便利,主要有以下三种情况:一是亲属关系,二是私人关系,三是职务关系。至于前两种情况,利用的主要是血缘与感情的关系,与本人职务无关。对于单纯利用亲友关系,为请托人办事,从中收受财物的,不应以论处。在第三种情况下,则与本人职务有一定关联。人利用第三者的职务之便,必须具备以下两个条件,其 一,利用第三者的职务之便,必须以自已的职务为基础或者利用了与本人职务活动有紧密联系的身份便利。其 二,是人从中周旋使他人获得利益。根据司法实践,利用与职务有关的便利条件,一般发生在职务上存在制约或者相互影响关系的场合。 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论处。 现实中如果是国家工作人员有利用职权的行为,在达到了规定数额或者符合法定情形的时候,往往构成的是罪。不过要是此时是一般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有利用职权的行为,则往往构成的就是非国家工作人员罪。
贪污贿赂罪中利用职权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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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污贿赂罪是利用职权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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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职务之便收受贿赂被判多少年?
贪污或者受贿数额在三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依法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三百万元的,依法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十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依法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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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如何区分商业贿赂违法与贿赂犯罪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如何区分商业贿赂违法与贿赂犯罪问题解答如下, 现在商业越来越发达了,随着商业的发展,商业贿赂也就形成了。那么商业贿赂违法与犯罪的区别在哪里呢?下面我们就来一起了解一下商业贿赂违法与犯罪的区别。
商业贿赂违法与贿赂犯罪有什么区别
1、构成贿赂的内容不同。我国现行刑法明确将“贿赂”限定为“财物”,而行政法规中的商业贿赂则包括财物和“其他手段”。通常的解释中包括财物以外能够满足人们需要的各种利益。这里所称的其他手段是指提供国内外各种名义的旅游、考察、房屋装修以及解决子女、亲属入学、就业等多种方式。可见,如果以财物以外的其他手段实施商业贿赂,能够成为行政违法行为,但无论危害多大,都不可能构成刑法中的贿赂犯罪。
2、对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要求不同。除索取贿赂的以外,罪的成立必须以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利益为要件,而行政法规所规定的商业中并不要求有实际谋利行为,只要者明知是贿赂而收取,即使没有实施谋利行为,商业也能成立。
3、对行贿者目的要求不同。刑法中的行贿犯罪的目的必须“为了谋取不正当利益”,而行政法规中对于商业行贿并没有要求具备不正当目的,而只要求是为了销售或者购买商品。因此对商业贿赂违法行为中的行贿者,如果无法证明其具有谋取不正当利益的目的,就不可能构成行贿犯罪。
4、行贿的客体和对象不同。行政法规定的商业贿赂违法,侧重的是对于公平竞争秩序的保护,因此,对行贿对象没有过多限制,只要是处于商业活动之中的单位或个人,均可成为行贿对象,甚至可以针对消费者实行商业行贿;而刑法中的行贿犯罪,则必须针对从事公务活动的人员或者是国有单位进行贿赂,因为刑法规定贿赂犯罪,侧重的是对公务活动廉洁性的保护。因此,对于构成行政违法的商业贿赂行为,即使达到一定的危害程度,是否能认定为刑法中的贿赂犯罪,还必须按照刑法的规定进行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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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区别商业贿赂违法与贿赂犯罪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现在商业越来越发达了,随着商业的发展,商业贿赂也就形成了。那么商业贿赂违法与犯罪的区别在哪里呢?下面我们就来一起了解一下商业贿赂违法与犯罪的区别。
商业贿赂违法与贿赂犯罪有什么区别
1、构成贿赂的内容不同。我国现行刑法明确将“贿赂”限定为“财物”,而行政法规中的商业贿赂则包括财物和“其他手段”。通常的解释中包括财物以外能够满足人们需要的各种利益。这里所称的其他手段是指提供国内外各种名义的旅游、考察、房屋装修以及解决子女、亲属入学、就业等多种方式。可见,如果以财物以外的其他手段实施商业贿赂,能够成为行政违法行为,但无论危害多大,都不可能构成刑法中的贿赂犯罪。
2、对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要求不同。除索取贿赂的以外,罪的成立必须以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利益为要件,而行政法规所规定的商业中并不要求有实际谋利行为,只要者明知是贿赂而收取,即使没有实施谋利行为,商业也能成立。
3、对行贿者目的要求不同。刑法中的行贿犯罪的目的必须“为了谋取不正当利益”,而行政法规中对于商业行贿并没有要求具备不正当目的,而只要求是为了销售或者购买商品。因此对商业贿赂违法行为中的行贿者,如果无法证明其具有谋取不正当利益的目的,就不可能构成行贿犯罪。
4、行贿的客体和对象不同。行政法规定的商业贿赂违法,侧重的是对于公平竞争秩序的保护,因此,对行贿对象没有过多限制,只要是处于商业活动之中的单位或个人,均可成为行贿对象,甚至可以针对消费者实行商业行贿;而刑法中的行贿犯罪,则必须针对从事公务活动的人员或者是国有单位进行贿赂,因为刑法规定贿赂犯罪,侧重的是对公务活动廉洁性的保护。因此,对于构成行政违法的商业贿赂行为,即使达到一定的危害程度,是否能认定为刑法中的贿赂犯罪,还必须按照刑法的规定进行分析。
贪污贿赂罪的利用职权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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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认定贪污贿赂罪利用职权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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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朋友是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收受贿赂,构成受贿罪吗?会被判刑吗?
[律师回复] 你好,你的朋友构成罪,个人数额在五千元以上不满五万元的,处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根据《》第条,【罪】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论处。根据《》第条,【对犯罪的处罚规定】对犯罪的,根据所得数额及情节,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处罚。索贿的从重处罚。根据《》第条,【对犯罪的处罚规定】对犯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
(一)个人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二)个人数额在五万元以上不满十万元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无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
(三)个人数额在五千元以上不满五万元的,处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七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个人数额在五千元以上不满一万元,犯罪后有悔改表现、积极退赃的,可以减轻处罚或者免予刑事处罚,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
(四)个人数额不满五千元,情节较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较轻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酌情给予行政处分。对多次贪污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贪污数额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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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职务之便收受他人贿赂多少构成犯罪
根据我国刑法,公职人员利用职务便利收受贿赂三万元以上,即可认定为受贿罪。受贿金额在三万元至二十万元之间的,将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罚金。公职人员在经济活动中违规收取回扣、手续费并占为己有的,也将被视为受贿行为,按照受贿罪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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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自己没却没受贿,这属于犯罪吗?
[律师回复] 【法律意见】
涉嫌职务侵占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在五千元至二万元以上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六十三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两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五条、第三百八十六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违反公司法、侵占、挪用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根据《决定》第十条的规定,公司和其他企业的董事、监事、职工利用职务或者工作上的便利,侵占本公司、企业财物,数额较大的,构成侵占罪。
《决定》第十条规定的“侵占”,是指行为人以侵吞、盗窃、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本公司、企业财物的行为。实施《决定》第十条规定的行为,侵占公司、企业财物五千元至二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侵占公司、企业财物十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
你好,我的朋友他叔叔是一个官,他介绍人给他叔叔办事,他在其中那抽成被抓了,他想问一下对于这种介绍贿赂得利是否犯罪,
[律师回复]
1、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公安机关管辖。
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十五条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公安机关管辖。如果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更为适宜的,可以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
犯罪地包括犯罪行为发生地和犯罪结果发生地。犯罪行为发生地,包括犯罪行为的实施地以及预备地、开始地、途经地、结束地等与犯罪行为有关的地点;犯罪行为有连续、持续或者继续状态的,犯罪行为连续、持续或者继续实施的地方都属于犯罪行为发生地。犯罪结果发生地,包括犯罪对象被侵害地、犯罪所得的实际取得地、藏匿地、转移地、使用地、销售地。
2、对于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或犯罪预备地、销赃地的公安机关管辖更为适宜的案件,以及流窜作案、共同犯罪中的成员交叉作案、侵财案件中派生出的窝赃、销赃等涉及不同地区管辖的案件,经上级公安机关指定,商请检察院同意,也可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犯罪预备地、销赃地的公安机关或者原办案部门管辖。
3、刑事案件原则上按管辖立案,嫌疑人跨地区实施多起犯罪,几个公安机关都有权管辖的刑事案件,应分别立案,由最初受理的公安机关管辖,必要时,可以由主要犯罪地的公安机关管辖。对犯罪方法、行为或者结果又触犯其他罪名的案件,或者一个犯罪行为同时触犯数个罪名的案件,只要受案单位对其中一种罪名具有管辖权,即可受理立案。
4、同一案件不得由两个以上的公安机关分别管辖或者共同管辖;双方当事人相互指控对方犯罪的案件,不得由两个以上的公安机关分别管辖或者共同管辖。
5、同一案件的当事人向几个公安机关报案的,各接受报案的公安机关均应受理,经查确系当事人就同一事实向其他公安机关报案的,应当根据案情和管辖原则移交,或者请求上级公安机关指定管辖,确定管辖后的受案单位应当在24小时内通知报案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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