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刑事拘留期间,通常情况下,家属是无法进行探望的。刑事拘留是公安机关及人民检察院针对它们直接接手的案件,在调查和侦破过程中,当出现了法定的紧急状况时,对那些现行犯罪者或重大嫌疑人所采取的暂时性地剥夺他们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在这个刑事拘留的阶段,由于案件仍处于调查之中,为了防止干扰到侦查工作的正常进行,以及确保刑事诉讼程序能够顺利进行,所以并不允许家属进行探望。关于案底的问题,只有在最后被法院判定为有罪并且该判决已经生效后,才会留下案底记录。而如果仅仅是被刑事拘留,但随后并没有被判定有罪的话,那么就不会产生案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拘留的条件】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刑事拘留期间,家属通常不能探望。这是公安机关和检察院对案件采取的临时强制措施,为防止干扰侦查和诉讼,不允许家属探视。只有在判决生效后,被判有罪者才会留下案底;若仅被拘留而未被定罪,则无案底记录。
二、刑事拘留期间,家属能探望犯罪嫌疑人吗
完全可行,在拘留期间,家属可依照法规规定进行探访。
拘留所在接到拘留人员的正式接受命令后,有义务告知被拘留人员享有的法律赋予的权益以及应遵循的各项规定。
等待拘留决定机关通知被拘留人家属后,拘留所即开始按照预先设定的探视计划进行管理与服务。
在探望被拘留人员时,观察者须携带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文件,并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在拘留所的特定区域内进行探视事宜。
《拘留所条例》第二十六条
拘留所保障被拘留人在拘留期间的会见权利。被拘留人应当遵守拘留所的会见管理规定。
会见被拘留人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按照规定的时间在拘留所的会见区进行。
被拘留人委托的律师会见被拘留人还应当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
三、刑事拘留请律师可以见面吗
在刑事拘留期间,被指控犯罪的个人享有请聘律师的基本权益,而这些律师则能够得以与当事人进行会面交流。
在这种情况下,律师有机会直接接触到尚未被判罪的犯罪嫌疑人,并能从他们那里获取事例的相关信息,为他们提供诉讼过程中的法律建议以及其他必要的支持。
然而,律师在会见时必须严格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例如需要携带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开具的证明文件以及委托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等。
律师的会见对于保护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他们可以通过律师的协助获得法律援助,制定有效的辩护策略。
此外,律师的会见活动也受到了法律的严格规范和监督,以保证刑事诉讼程序的公平性和合法性。
总的来说,在刑事拘留阶段,律师的会见权是保障犯罪嫌疑人法律权益的重要手段之一。
刑事拘留期间,家属通常不能探望。这是公安机关和检察院对案件采取的临时强制措施,为防止干扰侦查和诉讼,不允许家属探视。只有在判决生效后,被判有罪者才会留下案底;若仅被拘留而未被定罪,则无案底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