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司申请破产就不用还债了吗
在破产程序启动之后,公司并未获得对抗其原本应承担之债务的豁免权。相反地,在破产程序之中,公司中的财产将会被完全评估并加以清理,以便为原本累积起来的各式各样的债务偿付做出准备。关于破产财产的赔偿顺序,这是许多破产法都涉及到的要点。通常来说,在破产清算的过程中,财产会毫无保留地用于偿还债务。在这个过程中,清偿顺序也逐渐显露出来。通常情况下,债务将会被依次给予清偿,而每个类别内部的偿付比例则另行确定。具体而言,财产会优先用来偿付破产程序所需的合理开支及各种共同利益所产生的债务——也就是所谓的“破产费用”和“共益性债务”。此后,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的顺序,员工工资、社会保险费以及法定补偿金等债务类别将被逐步偿付。
同时,预留足够的资金以支付应缴纳的税款以及对普通债权人的债务也被视作重点任务。《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对此有明确规定,即“破产后的财产在优先抵扣了破产费用、共有权益债务之后,要按下述优先级偿还各类债务:
(1)破产方所欠的员工薪资,以及与健康、残疾及死亡有关的费用;破产方所欠的应该纳入员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支付给员工的补偿金;
(2)破产方所欠的除上述款项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税款;
(3)普通破产债权。如果破产财产不足以满足同一顺序的清偿需求,那么就需要按照比例来分配。
此外,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也会按照该企业员工的平均工资来计算。总的来说,即使公司申请破产,它仍然需要在其可支配的财产范围内履行偿债责任,虽然全数偿还所有债务的可能性实际上微乎其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破产程序启动后,公司债务不免除,反需全面评估财产清偿。赔偿顺序依破产法,先付破产费用与共益债务,再依序清偿员工薪资、社保、税款等,最后普通债权。不足清偿时按比例分配。董事、监事及高管薪资按员工均薪计。总之,破产公司仍须在其财产范围内偿债,全数清偿几无可能。
二、公司申请破产债务怎么解决
在企业面临破产之际,我们必须按照严格的程序对所有资产进行清算,并依据明确的顺序进行偿付:
首先是所有破产费用,这包括了所有破产事件中的诉讼费用及由州政府管理、变卖以及分配债务人财产的有关费用等;
其次,我们需要根据益债的范畴来处理这些债务,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由于特别管理人或者是债权人向对方请求履行双方都尚未完成的合同,从而产生的债务;
第二,由于债务人财产受到无因管理所带来的无因管理之债;
第三,因为债务人不当利益而产生的债务;
第四,为了使债务人能够持续经营下去而需支付的劳动报酬与社保费用,以及因此产生的其他各类债务;
第五,由于在管理过程中,管理人员或是其他相关人员执行职务不力而造成他人损失产生的债务;
第六,更为严重的,因债务人财产对他人造成伤害产生的赔偿责任。
接下来是我们需要考虑的第三部分,也就是破产人拖欠为其提供服务的员工报酬及其相关保险费用,还包括破产人没有按时缴纳的除前述费用之外的社会保险费用等;
最后仍不能忽视的,便是所有的普通破产债权,这也是我们在清算过程中需要精准统计并核实的重要内容。
《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三、公司申请破产债务如何偿还
公司于面临破产之时,债务的偿还顺序往往须遵循相关法律法规予以明确规定。首先在破产清算阶段,破产费用与共益债务将会被优先清偿。随后,根据如下顺序依次对各类债务进行清偿:第一类,即为破产人士所拖欠员工之工资以及医疗、残疾补贴、抚恤款项等,其次为员工个人账户内应计入之基本养老保险及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令所规定必须支付给员工之补偿金;第二类,涉及破产人士所欠付之除前述各项之外的社会保险费及税务款项;第三类,则指破产者所负债普通破产债权。在此,需特别提醒的是,若破产财产无法满足上述各条清偿需求的全额,那么将依照比例进行分配。
破产程序启动后,公司债务不免除,反需全面评估财产清偿。赔偿顺序依破产法,先付破产费用与共益债务,再依序清偿员工薪资、社保、税款等,最后普通债权。不足清偿时按比例分配。董事、监事及高管薪资按员工均薪计。总之,破产公司仍须在其财产范围内偿债,全数清偿几无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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