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司破产后债权如何还清
当公司面临财务困境并最终走向破产清算阶段时,其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将按步骤逐步得到保障,这其中遵循的程序明文规制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之中。具体而言,首先需要优先偿还公司在破产清算过程中所发生的各项必要且必需之破产费用和各利益相关方共同所需的共益债务。
然后,各类债权人的债权将会依据以下固定的先后顺序进行清理偿付:
首先,必须优先支付破产企业拖欠员工的工资薪资及其与工作紧密关联的社会保险费用;接着,优先偿还破产企业需要为职工缴纳的并且已经纳入职工个人账户管理的基本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费用;
再者,最低生活保障费等国家法律及行政法规明确规定需要由企业支付的员工补偿款项将被依次优先清偿。
其次,破产企业须清偿其由于未按时缴纳而产生的除前面所述项目之外的其他社会保险费用;再后,剩余部分清偿额须按照不同类型的债权人顺序进行分配,首先得到偿付的乃是破产企业拖欠税务机关的税款;
最后剩下的部分则属于普通债权人,包括各类金融机构、供应商以及其他贷款人和投资者等,这些皆为具有复杂权利结构的债权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公司破产时,债权人权益受《破产法》保护,优先偿还破产费用与共益债务后,按序清偿:员工薪资、社保、养老金、医保等,再是国家规定的补偿,随后是其他社保费,之后是税款,最后为普通债权人如金融机构、供应商等,确保权益有序保障。
二、公司破产后就可以不用还贷款了吗
一、当企业请求法院宣告破产时,首要偿还事项即为银行贷款;
而在后续清算过程中,破产财产必须在支付完所有破产费用以及共同利益债务之后,方可用于支付员工薪资福利。
二、对于各类银行贷款而言,通常均已通过设置对应的抵押物形式,将企业财产与之紧密相连。
在此种情况下,抵押权理应优先于其他债权。
因此,银行对这些抵押财产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应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三、公司破产后债权人起诉谁
在面临公司宣告破产之际,债权人有权利对此进行追究并向破产企业提出民事诉讼,进而强制对方履行所负之债。然而,我们不得忽视的是,在破产程序中,破产方的所有财产将会依据特定的排列顺序进行公平分配,以确保各债权人权益均能得到应有的保障。若在此情形下,破产企业的股东因存在出资不实或抽逃出资等违法行为,从而导致公司资产无法完全清偿债务,那么债权人同样有权对该股东提起诉讼,要求其在出资额度内承担相应的连带责任。除此之外,倘若破产管理人员在执行职务过程中出现过失,给债权人带来了经济上的损失,债权人亦可依法对破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要求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值得一提的是,具体的诉讼对象应当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来进行判断。因此,在决定采取行动之前,债权人最好能够寻求专业律师的意见,以便更好地理解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可能面临的诉讼风险。
公司破产时,债权人权益受《破产法》保护,优先偿还破产费用与共益债务后,按序清偿:员工薪资、社保、养老金、医保等,再是国家规定的补偿,随后是其他社保费,之后是税款,最后为普通债权人如金融机构、供应商等,确保权益有序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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