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劳动仲裁结束后可以再次申请吗
在一般情形之下,倘若劳动仲裁程序得以顺利完成,在某些特别情形出现时,申请人仍然具备申请再审的权利。然而,当劳动仲裁的结果遭到人民法院裁定予以撤销之时,申请人便可在收到裁定书当日算起,拥有十五天的时间专门用于针对相同的劳动争端问题提出诉讼。若申请人对于劳动仲裁的决议持有异议,则应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交诉讼请求,如逾期未进行起诉,则裁决书将自动产生法律效力。在裁决书生效之后,通常情况下是不允许再次申请劳动仲裁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七条
下列劳动争议,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一)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争议;
(二)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争议。
一般情况下,劳动仲裁程序完成后,特殊情况下申请人可申请再审。若劳动仲裁结果被法院撤销,申请人可在裁定书收到后十五日内就相同争端提起诉讼。对仲裁决议有异议的,应在收到裁决书后十五日内起诉,逾期则裁决书生效,通常不再受理劳动仲裁申请。
二、劳动仲裁结果不服怎么办
当事人若对劳动仲裁委员会所作出的裁决持有异议或有反对意见,可在法定权利时效期限内,向与该案合同纠纷利害关系发生地点所在的特定法院申请启动劳动诉讼程序。
然而,若涉及到一裁终局的情形,则不得再次提出诉讼请求。
例如,关于追讨劳动薪酬、工伤医疗费用、经济补偿款项以及赔偿金等事项,以及由于执行国家制定的劳动标准而引发的工作时间、休息休假权益、社会保险等方面的争议。
《劳动仲裁法》第47条规定,下列劳动争议,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一)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争议;
(二)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争议。
《劳动仲裁法》第48条规定,劳动者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三、劳动仲裁结果不执行,法院怎么强制执行
倘若劳动仲裁裁决未能得到切实执行,您可以向法定司法机构提出强制执行请求。法院在接到申请后将依法启动相关程序,采取多种强制执行手段,如向被执行人发送强制执行通知书,责令其在规定期限内履行义务;调查核实与冻结、划拨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账户;根据实际情况对被执行人的财产进行查封、扣押、评估和拍卖等处理。如果被执行人仍然拒绝履行法律责任,法院有权对其实施拘留或罚款等强制性措施。值得注意的是,申请强制执行的时效为两年。在此期间,您需要积极配合法院的工作,提供有关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及其他相关信息,以便于执行工作的顺利推进。
一般情况下,劳动仲裁程序完成后,特殊情况下申请人可申请再审。若劳动仲裁结果被法院撤销,申请人可在裁定书收到后十五日内就相同争端提起诉讼。对仲裁决议有异议的,应在收到裁决书后十五日内起诉,逾期则裁决书生效,通常不再受理劳动仲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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