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庇罪的立案标准如何

最新修订 | 2024-0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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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包庇罪是指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证明包庇的行为。其立案标准包括:实施了包庇行为,比如为犯罪人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或者作虚假证明包庇;行为人明知是犯罪的人,即明知对方实施了犯罪行为仍然实施包庇。
包庇罪的立案标准如何

一、包庇罪立案标准如何

作为显见的犯罪行为,包庇罪是对知悉他人违法乃至犯罪事实却依旧为之提供隐蔽之处或财力支持,以便协助其逃亡或以虚假陈述掩饰其罪行的行为的法律界定。在包庇罪的相关案件审理中,主要有如下几种情况会被认定为立案标准之一:

首先,实施了包庇犯罪者的行为,例如为罪犯提供藏身之处、财务资助,协助他们逃避追捕或者提供虚假证言以掩盖其罪行;

其次,明知对方是犯罪嫌疑人仍然选择包庇。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条

窝藏、包庇罪】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证明包庇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犯前款罪,事前通谋的,以共同犯罪论处。

包庇罪是对知悉他人违法、犯罪事实仍提供隐蔽或财力支持,协助其逃亡或虚假陈述掩饰罪行的法律界定。立案标准包括:实施包庇行为,如提供藏身、资助、逃避追捕或虚假证言;明知对方犯罪仍包庇。

二、包庇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窝藏、包庇罪,乃针对至知犯有法纪的恶徒而为之提供藏身之处或钱物,协助他们隐匿行踪或是伪造证据进行庇护的违法行为

此种犯罪属于选择性罪名,具体涵盖的犯罪行为包括窝藏罪与包庇罪两大类别

若行为者涉及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情况,即应被认定为犯罪,予以立案侦查:

1、蓄意为犯罪分子提供秘密藏身之地的行为;

2、蓄意为犯罪分子提供财富支持的行为;

3、以其它途径助力犯罪分子逃避法律制裁的行为;

以及4、编造虚假证言,为犯罪分子进行庇护的行为。

《刑法》第三百一十条规定,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证明包庇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犯前款罪,事前通谋的,以共同犯罪论处。

三、包庇罪的立案标准是多少

关于包庇罪的立案标准,主要涉及以下几种具体情形:首先是知晓自己正在包庇某个已知的罪犯,并为其提供藏身之处或财务资助,协助其逃避官方追捕或是出具虚假证明文件进行掩护;其次,通过使用暴力、恐吓甚至行贿等手段来阻碍证人作证,或者指挥其他人出具虚假证言也属于包庇罪的范畴;最后,如果在明知对方实施犯罪活动的情况下,仍然为其提供藏身之所、资金支持,协助其成功逃脱,或者掩盖事实真相进行包庇,同样构成包庇罪。值得强调的是,不同地方在处理此类事例时可能存在差异。如若您在此方面遇到法律疑问,我们强烈建议您寻求当地专业律师的咨询意见。

包庇罪是对知悉他人违法、犯罪事实仍提供隐蔽或财力支持,协助其逃亡或虚假陈述掩饰罪行的法律界定。立案标准包括:实施包庇行为,如提供藏身、资助、逃避追捕或虚假证言;明知对方犯罪仍包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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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庇罪立案标准
包庇罪的立案标准就是明知对方是属于犯罪的人还为其提供住所或者是财物的犯罪行为;只要确定存在犯罪事实就可以追究刑事责任。构成包庇罪的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条,只要为犯罪的人提供隐藏住所或财物就会处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拘役或者是管制,如果犯罪情形比较严重的就会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如果犯了此罪,事先有进行沟通的,那么就可以按共同犯罪来处罚。若是对包庇罪立案标准有疑问的,参考下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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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庇罪和包庇罪怎么判,包庇罪和包庇罪判多久
[律师回复] 包庇罪:第三百一十条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证明包庇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犯前款罪,事前通谋的,以共同犯罪论处。诈骗罪: 1、犯诈骗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21年4月8日起施行)的规定: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骗公私财物达到上述规定的数额标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依照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酌情从严惩处:   (一)通过发送短信、拨打电话或者利用互联网、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等发布虚假信息,对不特定多数人实施诈骗的;   (二)诈骗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医疗款物的;   (三)以赈灾募捐名义实施诈骗的;   (四)诈骗残疾人、老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人的财物的;   (五)造成被害人自杀、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诈骗数额接近上述规定的“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的标准,并具有前款规定的情形之一或者属于诈骗集团首要分子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其他严重情节”、“其他特别严重情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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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庇毒品犯罪立案标准
为了更好的应对生活中可能会发生的法律问题,我们需要学习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站整理了一些与包庇毒品犯罪立案标准相关的法律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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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庇罪立案标准是怎样的?
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证明包庇的,应予以立案追诉。旅馆业、饮食服务业、文化娱乐业、出租汽车业等单位的人员,在公安机关查处卖淫、嫖娼活动时,为违法犯罪分子通风报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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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庇罪怎么样才算包庇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包庇罪怎么样才算包庇问题解答如下, 客体要件。
本罪所侵害的客体是司法机关正常的刑事诉讼活动。犯罪对象是各种依照刑法规定构成犯罪的人。
本罪客观方面表现为实施窝藏或包庇犯罪人的行为。窝藏,是指为犯罪的人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的行为。这种行为的特点是使司法机关不能或者难以发现犯罪的人,因此,除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外,向犯罪的人通报侦查或追捕的动静、向犯罪的人提供化装的用具等等,也属于帮助其逃匿的行为;在司法机关追捕的过程中,行为人出于某种特殊原因为了使犯罪人逃匿,而自已冒充犯罪的人问司法机关投案或者实施其他使司法机关误认为自己为原犯罪人的行为的,也应认定为本罪。包庇,应限于向司法机关提供虚假证明掩盖犯罪人。窝藏、包庇的犯罪人,是指已经实施犯罪行为的人,既包括犯罪后潜逃未归案的犯罪人,也包括被司法机关羁押而脱逃的未决犯与已决犯。
主体是已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本罪主观上必须出于故意,即明知是犯罪的人而实施窝藏、包庇行为。明知,是指认识到自己窝藏、包庇的是犯罪的人。在开始实施窝藏、包庇行为时明知是犯罪人的,当然成立本罪;在开始实施窝藏、包庇行为时不明知是犯罪人,但发现对方是犯罪人后仍然继续实施窝藏、包庇行为的,也成立本罪。
根据本条的规定,旅馆业、饮食服务业、文化娱乐业、出租汽车业等单位的人员,在公安机关查处卖淫、嫖娼活动时,为违法犯罪分子通风报信,情节严重的,以本罪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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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体是已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本罪主观上必须出于故意,即明知是犯罪的人而实施窝藏、包庇行为。明知,是指认识到自己窝藏、包庇的是犯罪的人。在开始实施窝藏、包庇行为时明知是犯罪人的,当然成立本罪;在开始实施窝藏、包庇行为时不明知是犯罪人,但发现对方是犯罪人后仍然继续实施窝藏、包庇行为的,也成立本罪。
根据本条的规定,旅馆业、饮食服务业、文化娱乐业、出租汽车业等单位的人员,在公安机关查处卖淫、嫖娼活动时,为违法犯罪分子通风报信,情节严重的,以本罪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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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罪所侵害的客体是司法机关正常的刑事诉讼活动。犯罪对象是各种依照刑法规定构成犯罪的人。
本罪客观方面表现为实施窝藏或包庇犯罪人的行为。窝藏,是指为犯罪的人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的行为。这种行为的特点是使司法机关不能或者难以发现犯罪的人,因此,除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外,向犯罪的人通报侦查或追捕的动静、向犯罪的人提供化装的用具等等,也属于帮助其逃匿的行为;在司法机关追捕的过程中,行为人出于某种特殊原因为了使犯罪人逃匿,而自已冒充犯罪的人问司法机关投案或者实施其他使司法机关误认为自己为原犯罪人的行为的,也应认定为本罪。包庇,应限于向司法机关提供虚假证明掩盖犯罪人。窝藏、包庇的犯罪人,是指已经实施犯罪行为的人,既包括犯罪后潜逃未归案的犯罪人,也包括被司法机关羁押而脱逃的未决犯与已决犯。
主体是已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本罪主观上必须出于故意,即明知是犯罪的人而实施窝藏、包庇行为。明知,是指认识到自己窝藏、包庇的是犯罪的人。在开始实施窝藏、包庇行为时明知是犯罪人的,当然成立本罪;在开始实施窝藏、包庇行为时不明知是犯罪人,但发现对方是犯罪人后仍然继续实施窝藏、包庇行为的,也成立本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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