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占罪乃是一类须经当事人自诉方可审理的犯罪类型,通常情况下,此类案件并无需由检察机关启动公诉程序。所谓“告诉才处理”,即是指只有在受害人提出控告后,法院方能进行审理;若受害人因受到强制或恐吓而无法行使告知权,则人民检察院及受害人的近亲亦可代为提出诉讼请求。在我国现行法律体系中,属于“告诉才处理”范畴的案件主要包括了侮辱罪、诽谤罪、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虐待罪以及侵占罪等五种类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侵占罪】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侵占罪属自诉案件,需当事人自诉法院才审理,无需公诉。除非受害受限无法自诉,检察院或亲属可代诉。我国法律中,侮辱、诽谤、暴力干涉婚姻、虐待及侵占罪均需告诉才处理。
二、侵占罪可以转为公诉吗
侵犯占有罪属于须在被害人告知后方能审理的案件,因此仅可通过自诉途径解决,无法转换成为检察机关提起诉讼的公诉类型。
侵犯占有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擅自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产、忘记携带或掩埋的物品非法占为己有,其数量达到较大标准,且拒绝归还给持有人。
《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三、侵占罪可以申请再审吗
在刑法罪名之一的侵占罪事例中,若满足特定法律规定的条件,当事人是有权依照法定程序申请再审的。此项权利通常适用于原由判决或裁定所认定的事实基础存在重大矛盾或问题、适用法律条款出现严重失误、审判程序违反相关法规等法定情形。此外,若出现新的关键性证据,其充足程度足以支持完全推翻原有的判决和裁定,或是发现在事例的审理过程中有审判员涉嫌贪污受贿、徇私舞弊以及枉顾法纪等不当行为,均可成为启动再审程序的正当理由。然而,申请此类再审应于针对原判决、裁定的生效法律文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应之后的六个月之内进行提交;但是,若出现如发现新的关键性证据在内的个别特殊情况,则自当事人已知晓或应当知悉之日起计算,在六个月内提出也将被视为有效。须注意的是,越过上级人民法院而直接向作出原生效裁判的下级法院提出再审的请求,将不具备合法性和有效性。
侵占罪属自诉案件,需当事人自诉法院才审理,无需公诉。除非受害受限无法自诉,检察院或亲属可代诉。我国法律中,侮辱、诽谤、暴力干涉婚姻、虐待及侵占罪均需告诉才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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