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拘留行为并非必然表明已构成犯罪,需进行立案审判。刑事拘留乃是公安机关与人民检察院对于其直接掌控的案件在进行调查取证工作过程中,当遇到法定的紧急状况时,为应对现行犯或重大嫌疑者而采取的暂时性剥夺当事人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
然而,若受刑事拘留者,案件经过进一步调查取证后未发现其涉案事实或者情节微小、危害程度较轻,不符合犯罪认定标准,则不会进行立案审理。
然而,如果有充足的证据证实确实涉及犯罪活动,且该行为理应受到法律的制裁,那么,案件就将被立案进入法庭审理环节。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拘留的条件】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刑事拘留不等于犯罪成立,需经立案审判。它是公检机关调查取证中,对现行犯或重大嫌疑人采取的临时强制措施。若调查后无涉案事实或情节轻微,不予立案。如有确凿证据证明犯罪,则案件将进入法庭审理。
二、刑事拘留后是否可以取保候审
在被依法实施刑事拘留之后,您有权申请取保候审,然而这同样须满足特定的要求。
根据法律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以及公安机关若认为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为其提供取保候审:
首先,可能会被判处管制、拘役或适用于独立适用附加刑的被告人;
其次,可能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法并预计采取取保候审不会引发重大社会危害的被告;
再者,即便是患有严重疾病、失去正常生活能力,或是身怀六甲或正在哺乳新生儿的母亲,只要符合上述条件,也可予以取保候审;
最后,若羁押期限届满之时,案件仍未审理终结并且需要采取取保候审措施的,也应依法进行处理。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三、刑事拘留可以无限期延长吗
刑事拘留并不允许无限制地加以延长。刑事拘留性质上属于暂时性且具有强制性的羁押行为,实际中,公安机构通常会在掌握到必要证据之后,尽快将被拘留者在拘留期内提交给人民检察院进行审核批准。但在此过程中可能因各种特殊情况导致提请审核批准的期限延长,一般最长可延长至一至四个工作日。针对那些流窜作案者、惯犯以及结成团伙实施犯罪活动的嫌疑人而言,提请审查批准的期限则可以进一步延长至三十天。以确保能够收集充分的证据和信息。然而,这并不意味着刑事拘留的时限就此可以无限延长,每位公民都应该自觉遵守法律规定。
刑事拘留不等于犯罪成立,需经立案审判。它是公检机关调查取证中,对现行犯或重大嫌疑人采取的临时强制措施。若调查后无涉案事实或情节轻微,不予立案。如有确凿证据证明犯罪,则案件将进入法庭审理。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