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刑事拘留案中,人民检察院将担负起审查批准逮捕此一重要职责。检察院的审查过程主要依据公安机关提交的案件档案,并结合相关证据线索以及犯罪嫌疑人所具有的社会危害性等多方面因素来深思熟虑地做出是否批准逮捕的决策。通常来讲,若检察院经过较为细致的调查及深思熟虑后,判定犯罪嫌疑人所涉罪行已经确凿,且拥有充足的证据证明其犯罪事实,并有可能面临有期徒刑或以上刑罚,此外,如果仅采用取保候审的措施无法确保预防进一步的社会危害,那么检察院将会批准对犯罪嫌疑人的逮捕请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
【逮捕的条件】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
(一)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
(二)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
(五)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
批准或者决定逮捕,应当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涉嫌犯罪的性质、情节,认罪认罚等情况,作为是否可能发生社会危险性的考虑因素。
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或者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曾经故意犯罪或者身份不明的,应当予以逮捕。
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
在刑事拘留案中,检察院负责审查批准逮捕,依据公安提交的案件档案、证据及犯罪嫌疑人的社会危害性等因素综合考量。若罪行确凿、证据充足、可能判有期徒刑以上,且取保候审不足以防危害,检察院将批准逮捕。
二、刑事拘留后多久下逮捕令
依据我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对于被拘留在公安局看守所内的犯罪嫌疑人,在等待检察院进行审查批捕的过程中,正常情况下的时限是七个工作日。
然而,具体案件的性质各异,因此犯罪嫌疑人被拘留、羁押的时间也就相应呈现出差异状态。
以下我们来详细分析两种不同场景下的情况:
第一种情况,在通常情况下,若案件相对简单、不复杂,公安部门有权在将行为人拘留约三日后,即向检察院递交审查批捕申请。
而在特殊情况下,申请审查批捕的时限可延长至一至四天。
相反地,检察院自接到公安提交的审查批捕申请书之日起,必须在七个工作日内作出决策,决定是否对该名犯罪嫌疑人予以逮捕。
因此,在此种情景下,犯罪嫌疑人有可能在被执行拘留之后十四天才会收到逮捕通知书。
第二种情况,当涉及到跨区域活动或团伙作案、多次做案等情况时,公安局有权利在拘留犯罪嫌疑人后三十天内向检察院正式提出逮捕请求。
同样地,检察院也需要在接收到公安局提交的逮捕请求书后,于七个工作日内就批捕与否发表判断意见。
由此可见,在这种情况下,犯罪嫌疑人人身自由受到限制的最长时间可能达到三十七天。
最终由检察院决定是否实施逮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三、刑事拘留律师能见到吗
在刑事拘留其间,为维护被告人合法权益及深入了解事件相关信息,律师有权进行会面与犯罪嫌疑人接触。律师进行此种会面需持有由司法部颁发的律师执业证书,且需出示由律师事务所开具的证明文件以及委托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或法律援助机构出具的公函作为凭证执行。刑事拘留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在处理直接受理的事件过程中,针对现行犯或重大嫌疑分子采取的临时性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手段。在此关键阶段,律师与犯罪嫌疑人的会面无疑对保护被告人正当权益,详尽掌握案情等方面具有至关重要的角色。在此过程中,律师可为被告人提供全面的法律咨询服务;代为申诉、控告,帮助他们成功申请变更强制措施等事项。
在刑事拘留案中,检察院负责审查批准逮捕,依据公安提交的案件档案、证据及犯罪嫌疑人的社会危害性等因素综合考量。若罪行确凿、证据充足、可能判有期徒刑以上,且取保候审不足以防危害,检察院将批准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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