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情况属于职务侵占罪
职务侵占罪,即所谓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中的公务人员,凭借职务之便,私自侵吞本单位财富,且数额达到了法律所规定的较大程度,此种违法行为即谓职务侵占罪。总体而言,以下几种情况可能会触犯职务侵占罪的相关法规:
首先,最为直观的方式就是直接侵吞单位的财产,如擅自将单位的现金、货物等据为己有;
其次,通过虚假报销、虚构交易等手段来骗取单位财物;
最后,利用自身在单位中负责管理、经手财物的职务便利,私自挪用、出借单位财物,并最终非法占有。
值得我们关注的是,在判断某一行为是否构成职务侵占罪时,关键在于该行为人是否确实利用了“职务上的便利”,以及其非法占有单位财物的数额是否达到了法律所规定的较大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
【职务侵占罪;贪污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职务侵占罪指公司、企业等单位人员利用职务便利,非法侵占单位数额较大财物。行为包括直接侵吞、虚假报销骗取、挪用出借后非法占有等。判定关键:利用职务便利且侵占数额达法定标准。
交通事故逃逸行为的判定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肇事者对于所发生的交通事故具备明确认知,或者其已知发生事故却选择遗弃车辆以及逃离现场;
其次,肇事者主观上认为自身对事故不必承担责任或无法承受损失,从而驾车离开现场;
第三,肇事者可能涉及酒精过量和无资格驾驶等问题,报警后未能按照规定留守现场并履行等待义务,而是遗弃车辆后擅自返回事故现场;
此外,尽管肇事者将受害人送至医院救治,但在离开医院之时未向相关机构报案,或者在没有充分理由的情况下离院而去;
另外,还有些肇事者虽然将伤员送入医院接受治疗,然而在离开医院之后故意留下虚假的个人身份信息、住址及联络方式;
接下来,肇事者在案件调查过程中逃跑也是被视为逃逸行为的重要环节之一;
再者就是,肇事者已经离开现场,但仍矢口否认存在交通事故,然而已有足够的证据能证明其应当意识到已经发生了交通事故;
最后则是协商达不成共识或者协商讨论中的赔偿金额与实际情况相差甚远,且肇事者未能留下真实的个人信息,同时也有证据证实其在未经许可的情况下强行离开现场。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二十四条
交通警察适用简易程序处理道路交通事故时,应当在固定现场证据后,责令当事人撤离现场,恢复交通。拒不撤离现场的,予以强制撤离。当事人无法及时移动车辆影响通行和交通安全的,交通警察应当将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具有本规定第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之一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一百零四条规定处理。撤离现场后,交通警察应当根据现场固定的证据和当事人、证人陈述等,认定并记录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天气、当事人姓名、驾驶证号或者身份证号、联系方式、机动车种类和号牌号码、保险公司、保险凭证号、道路交通事故形态、碰撞部位等,并根据本规定第六十条确定当事人的责任,当场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不具备当场制作条件的,交通警察应当在三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由当事人签名,并现场送达当事人。当事人拒绝签名或者接收的,交通警察应当在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上注明情况。
三、什么情况属于刑事案件范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犯罪嫌疑人或被告的行为如若触及法律红线,便应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这类事例被称之为刑事事例。以下列举的几种常见情形通常归属于刑事事例范畴:涉及危害国家安全与公共安全类的犯罪;涉及侵犯公众人身权利以及民主权利类的犯罪;侵犯公民财产权类的犯罪;涉及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类的犯罪;以及妨碍社会管理秩序类的犯罪等等。而具体涉及到的罪名将涵盖但远不止于故意杀人、蓄意伤人、盗窃、抢劫、欺诈等。这些恶劣恶行不仅给受害者及其家属带来创伤性的影响,同时也对整个社会的秩序和公共安全构成严重威胁。
职务侵占罪指公司、企业等单位人员利用职务便利,非法侵占单位数额较大财物。行为包括直接侵吞、虚假报销骗取、挪用出借后非法占有等。判定关键:利用职务便利且侵占数额达法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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