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取保候审担保金是否应予退还,需满足一定的前提条件方可实现。如果在实施取保候审期间,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未遭受新的犯罪指控,且严格遵循当地司法机关所设定的各项限制性条件及相关义务,例如未经授权许可,不得擅自离开居留地所在的城市或地区,需要遵照执行机关的指示改变住址、工作单位以及联系方式的,必须在24小时内向执行机关进行汇报,在接到传唤通知后,务必按时到达指定地点,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证人提供证言,不得销毁、篡改证据或串通他人进行虚假陈述等行为。若能做到以上几点,待取保候审期限届满之时,便可凭借解除取保候审的书面通知或相关法律文件前往银行领取退还的保证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三条
【保证金退还】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未违反本法第七十一条规定的,取保候审结束的时候,凭解除取保候审的通知或者有关法律文书到银行领取退还的保证金。
取保候审担保金退还需满足条件:期间无新罪指控,严守司法限制,如不离居地、变动报备、应召到场、不干扰证人、不伪造证据。期满且符合条件,持解除通知至银行领回保证金。
二、取保候审期遵纪守法保证金可以退回吗
可以。
在对待那些在被采用缓期执行(以下简称为“取保候审”)期间并没有违犯相关法律条款中关于缓期执行的具体实施细则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来说,只要他们在缓期执行期间遵守了所有的法律法规,那么当缓期执行期限到期时,他们只需要凭借被发放的解除缓期执行命令书,或者是与此相关的法律文件活,便可前去指定的金融机构领取他们原先所缴纳的保证金金额。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
(一)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
(二)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
(三)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
(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两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三、取保候审期间诈骗怎么处置
若在取保候审期间再度犯下欺诈罪行的话,此种局面将显得尤为严峻。首先,针对新发生的魅惑行为,将展开独立的调查、检控及审判过程。而关于已经存在的取保候审状况,则通常会面临撤销的命运,并且犯罪嫌疑人也有可能被迫收监。依据我们国家的相关法律条款,在被赋予取保候审权利的期间内,必须严格遵守相关规定,确保能够随时接受传唤,同时不得再次触犯法律。如果再次犯罪,这无疑证明了其社会危害性极大,与取保候审的适用条件相违背。在量刑环节上,将会对前后所犯之罪行分别进行定罪量刑,随后按照刑法的规定,将这些罪行合并处罚。具体的量刑幅度将综合考虑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及其对社会造成的危害程度等多重因素来加以确定。
取保候审担保金退还需满足条件:期间无新罪指控,严守司法限制,如不离居地、变动报备、应召到场、不干扰证人、不伪造证据。期满且符合条件,持解除通知至银行领回保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