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取保候审以后需要入卷吗
关于取保候审后相关资料是否需纳入卷宗这一问题,答案是肯定的。取保候审,作为刑事诉讼过程中所采取的一项重要刑事强制措施,其在整个案件办理过程中所产生的与之相关的所有申请、审批以及执行等活动所产生的文件信息,均会被视为案件证据以及程序环节的重要组成部分并予以记录备案。取保候审的决策及其执行状况,对案件的审理及判断具有至关重要的参考价值,它能充分体现出犯罪嫌疑人在刑事诉讼过程中的行为举止以及精神状态。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
【逮捕的条件】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
(一)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
(二)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
(五)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
批准或者决定逮捕,应当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涉嫌犯罪的性质、情节,认罪认罚等情况,作为是否可能发生社会危险性的考虑因素。
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或者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曾经故意犯罪或者身份不明的,应当予以逮捕。
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
取保候审相关申请、审批、执行等资料,均须纳入卷宗。作为刑事诉讼关键措施,其文件信息构成案件证据与程序重要部分,记录备案。取保候审情况对案件审理至关重要,反映嫌疑人诉讼期间行为与精神状态。
二、取保候审一年到期后案子没结怎么处理
在特定情形下,当事人可行使权利请求终止对其采取的取保候审措施。
若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公安机构对已被采取强制措施超期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未能作出相应的处理决定时,应当考虑将其释放、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或根据法律规定转而采用其他强制措施。
且倘若涉案人员、被告的法定代理人以及近亲人士,抑或是辩护律师,对此等情况持有异议并认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公安机构已超出法定时间限制采取强制措施的,他们有权提出解除强制措施的请求。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
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三、取保候审是犯法了吗
取保候审并不代表已触犯法律。取保候审系一种刑事程序中的强制性措施,其含义在于在刑事诉讼环节中,包括警方、检察机关及法院在内的各司法机关针对尚未被拘押或在已被拘押后需更改羁押方式的犯罪嫌犯、被告等人,以防止他们逃避调查、起诉以及审判活动,进而要求他们提供担保人或者缴纳一定数额的保证金,同时出具相应的保证书,承诺随时应传唤而到庭参与审理。被取保候审的人员可能因涉嫌犯罪行为而受到关注,然而其所涉罪行相对轻微,或者可能会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罚;亦或是由于身患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理,或者正处于孕期或哺乳期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措施不会导致社会安全风险的增加等原因。然而,最终是否构成犯罪,仍需由法院进行公正的审判予以确认。
取保候审相关申请、审批、执行等资料,均须纳入卷宗。作为刑事诉讼关键措施,其文件信息构成案件证据与程序重要部分,记录备案。取保候审情况对案件审理至关重要,反映嫌疑人诉讼期间行为与精神状态。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