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制度乃是我国刑事诉讼法中明确规定的一种强制性司法延展措施。此制度中所设定的强制保障措施,主要涵盖了如下几个关键范畴:
首先,处于被保释状态的犯罪嫌疑人与被告人必须严格遵守如下诸项规定:未经相关执行机构批准,不得擅自离开其所居住的市、县地域范围;
其次,如有住址、工作单位以及联系方式等个人身份信息发生变动时,必须在二十四小时内迅速向执行机构进行书面汇报;
再次,在面临传唤传唤时,务必及时到达指定场所;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
【被取保候审人的义务及违反义务的法律后果】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
(一)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
(二)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
(三)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
(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两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取保候审是我国刑诉法规定的强制司法措施,要求被保释的嫌疑人及被告人:未经批准不得离境,信息变动24小时内书面报告,及时应传,不干扰证人作证,不伪造、毁坏证据或串供。这些规定确保了司法程序的顺利进行。
二、取保候审期限是怎么规定的
关于取保候审期限现行之相关法规条例如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以及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进行取保候审的最长时限为十二个月;
而对其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最长期限则不可多于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及监视居住期间,对于案件的侦察、起诉以及审判都必须持续进行,不得有丝毫间断。
若发现不应继续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与监视居住的期限已经期满,应当立即解除了结。
解除取保候审和监视居住时,应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和监视居住人员及其关联单位知晓。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三、取保候审期限多长时间内
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取保候审的期限最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二个月。在刑事诉讼的侦查阶段中,取保候审的期限一般情况下不会超过七个月;而在审查起诉阶段,取保候审的期限则通常不超过五个月。然而在取保候审期限即将届满之时,若事例仍处于侦查、审查起诉或审判这三个阶段之一,就必须立即解除对当事人的取保候审状态或是进行强制措施的变更,以确保司法程序的合法性和公正性。若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始终遵守相关的规定,那么在取保候审履行完毕后,应当退还当事人家属的保证金。特别强调的是,具体到每一个事例的取保候审期限都会受到事例复杂度、侦查进度等多重因素所影响。
取保候审是我国刑诉法规定的强制司法措施,要求被保释的嫌疑人及被告人:未经批准不得离境,信息变动24小时内书面报告,及时应传,不干扰证人作证,不伪造、毁坏证据或串供。这些规定确保了司法程序的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