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情况下,取保候审并无自动退保机制。倘若取保候审期满之后,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均无任何违反取保候审规定之处,那么在该取保候审期限届满之际,便可凭借着公安机关关于解除取保候审的书面通知或相应的法律文书前往银行申领先前缴纳的保证金。
然而,若被取保候审人违反了相关的规定,诸如未经执行机关的批准擅自离开所居住地的市、县,或者个人所在地址、工作单位以及联系电话等信息有所变动而未能在24小时内报告给执行机关等等,如若出现此类情况,已按比例上缴过保证金的,应将部分或全部保证金予以没收。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三条
【保证金退还】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未违反本法第七十一条规定的,取保候审结束的时候,凭解除取保候审的通知或者有关法律文书到银行领取退还的保证金。
取保候审无自动退,期满无违规可凭解除通知领回保证金。若违规如擅离居住地、未报变动等,保证金或将遭没收。请遵守取保候审规定,以免权益受损。法律权威需维护,诚信守法是根本。
二、取保候审是否要对方谅解书
在刑事案件中,即可得以保释并等待审判的程序叫作取保候审,在此过程中,当事人无需寻求被害者之谅解书的认可或同意。
仅需刑事罪犯和被告符合法律上规定的取保候审资格,便可有机会提出保释请求。
然而,如若得到了被害者的谅解,相关机构会将其当作是一种减轻犯罪处置程度的辅助量刑因素来进行考量。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三、取保候审后检察院通知去做笔录怎么办
处于取保候审阶段之际,如接到检察院的通知要求进行笔录调查,系为正当且必要的法律程序。首先,请勿过分忧虑,应按照规定时间准时到场履约。人前提交申请取保候审时,已经对与该事例相关的主要事实和关键细节有了详细的了解与掌握。因此,为了更加清晰明了地向检察官叙述案情,建议在此次笔录过程中,严格参照实际发生的经过进行表述,切勿故意隐瞒或编制虚假信息。由于任何形式的虚假陈述都有可能引发极为严重的法律责任追究,因此务必要予以高度重视。此外,根据现行法律法规,您不仅享有阅览并审核笔录内容的权益,还可要求检察官针对其中的疑点、难点进行详细解答和说明。请充分依托这种权利,以确保记录的真实性及准确性。当然,在与检察机关的合作过程中,需密切协作,协助警方展开事例审查及后续处理,以期获致公正合理的判决结果。务必保持镇静与理智的状态,严格遵守法律程序的各环节要求,敬请理解。
取保候审无自动退,期满无违规可凭解除通知领回保证金。若违规如擅离居住地、未报变动等,保证金或将遭没收。请遵守取保候审规定,以免权益受损。法律权威需维护,诚信守法是根本。